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休闲活动相对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前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还存在赶工抢工情况,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其他省市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五一”节前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地。

二、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安全平稳。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与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监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1.要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滨江交警大队、滨江运管处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非法载客、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企业、旅游包车、客货场站、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的管理。

2.要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当前气温逐步升高、火灾易发等特点,加大对出租房屋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KTV 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对前期各项检查中发现火灾风险隐患较高的企业和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 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要加强其他重点行业安全。危险化学品方面:区应急管理局会同运管、交警、公安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等各类事故。建设施工方面:区住建局要结合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地铁施工安全监管,着重对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作业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绝对安全。特种设备方面:区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执法整治。城镇燃气方面: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的城市管理领域专业安委会要在5月20日前对城镇液化气领域(液化气站、液化气储罐、燃气使用等)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督促相关企业同步开展自查,避免受油气价格变动带来的胀库风险;同时,要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的排查整治。

其他各供电供水、民政、教育、社发、民宗、城市运行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期日期间各公园景点、休闲场所等设施的安全管控。要组织对游船、游乐设施等旅游休闲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类相关责任主体加强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运营,不放心不运营。做好相关应急预案,控制好高峰时段的人员总量,维持好秩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抓好隐患闭环。各部门在开展节前检查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结合当前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严厉查处超负荷、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行为;要认真检查和督促“五一”放假停工的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加强安全设备的停开工检查,确保生产设备在节后安全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制定并落实严密的防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直到隐患闭环。区安委办将对2020年第一期重点安全隐患暗访曝光的14家单位(场所),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响应处置。“五一”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及时上报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5月8日前,将开展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钉钉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钉钉):李常松、詹利祥,联系电话:8770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