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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19015
来源: 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5-13 16:45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苏小英

2015年06月29日19时00分,我局滨西兴中队队员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当事人苏小英在滨江区西兴路缤纷小区门口,利用一辆电动三轮车等工具从事西瓜经营活动,其未取得营业执照,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二条之规定。2020年05月13日,苏小英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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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19015
发布时间: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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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苏小英

2015年06月29日19时00分,我局滨西兴中队队员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当事人苏小英在滨江区西兴路缤纷小区门口,利用一辆电动三轮车等工具从事西瓜经营活动,其未取得营业执照,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二条之规定。2020年05月13日,苏小英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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