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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区钱塘江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
来源: 滨江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14 14:07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钱塘江、北塘河、白马湖等河道(湖泊)滨江段,以及永久河等40条区级河道的管理范围划界已依法划定完成,经滨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等,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滨江区钱塘江等河道(湖泊)划界标准汇总.doc

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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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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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区钱塘江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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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钱塘江、北塘河、白马湖等河道(湖泊)滨江段,以及永久河等40条区级河道的管理范围划界已依法划定完成,经滨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等,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滨江区钱塘江等河道(湖泊)划界标准汇总.doc

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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