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佳珍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工业用地改为公寓用途的管理建议”已转交区发改局会同经信局、规划资源分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

近年来,随着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集聚,人才租房成本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人才获得感,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降低企业职工住宿成本和建立“退二进三”调节平衡机制的实施细则》(杭政办函〔2019〕49号)。根据文件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区县,已于2019年底开展企业职工(人才)租赁房建设摸底工作。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讨论。针对建设模式,区规划资源分局联合我局与经信局,调研走访了区内税收5亿元以上的突出贡献企业和税收情况较好的重点企业,企业整体建议由政府统一建设职工(人才)租赁房并进行配租。

多年来,我区一直严格管控、切实规范工业用地使用功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使用功能管理切实维护 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区办〔2016〕13号),公寓、商超、娱乐场所、酒店、宾馆、餐饮、成套住宅等为工业用地建筑物中严格禁止引入并经营的业态。

针对您提出的“公寓出租客户备案制”建议,根据区办〔2016〕13号文件,目前,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工业用地项目社会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建筑物安全出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对已运营公寓进行备案审查”的建议,由于公寓被列入工业用地上企业注册(变更)业态负面清单,对已运营公寓进行备案一方面缺少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有违土地市场竞争公平性,并将对后续工业用地管理造成极大负担。

针对“消防改造”建议,我区已于近期制定《滨江区厂改寓舍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该方案,计划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期摸排的“厂改寓舍”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后由各街道及平台督促“厂改寓舍”的业主和实际经营者抓好整改落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调控用水用电价格”建议,水电价格由市物价局统一定价,区内尚无调控权限。

二、 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工业用地使用功能管理是产业立区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管理的需要,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需要。为提高工业用地亩均产值,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要素,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一方面,我区将继续坚持严控工业用地的使用功能,严禁在工业用地上改建公寓等负面清单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地项目的监管;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建议,我区已积极谋划人才租赁房项目建设,由区政府统一建成后用于区内突出贡献企业(年税收5亿元以上)配租。

接下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人才租赁房项目出让前期,确保于今年上半年挂牌出让一块地。二是督促建设主体尽快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及论证工作,确保于明年年底前开工建设。三是完善分配及监管机制,由发改局、经信局核实突出贡献企业名单,由安居办针对突出贡献企业制定分配方案,并负责后续租赁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滨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段豪丽          联系电话:87702529

政协1032号提案:(1032)关于规范工业用地改为公寓用途的管理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