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0-05-06 14:46 点击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0日向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委(局)领导班子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等六个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委(局)领导班子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委(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同时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长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委(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委(局)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委(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形成了50条整改措施和反馈意见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委(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3月18日,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委(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委(局)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委(局)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履行党管政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五个配套规定,印发了《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2019〕1号),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督查考评、自身建设等内容;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杭州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监管;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制定了我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计划上下半年各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3月25日利用固定党日的时机,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忏悔录》,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系统的剖析,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再次修订完善了《政法委(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2020年1月10日至今,共召开班子会议5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会议讨论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对班子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会议记录完整详实。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学。制定下发了《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和具体要求。系统梳理全年学习内容,科学合理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课等理论学习计划;二是重点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点,结合“每周一学”、每月例会、理论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三是带头学。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认真做好党课备课,带领和督促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全员学。克服工学矛盾突出、人员分散不易集中等困难,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五是走出去学。根据单位自身建设和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下半年计划组织赴先进区(县)学习考察。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等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活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定期汇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规范互联网、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审核发布流程,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根据地”,加强对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的资源整合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发生。建设维护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选人用人工作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五个坚决”、“五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二是选人用人工作上,严格落实《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申明确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研究人事工作时,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经统计,从2019年12月以来,班子会议研究人事工作2次,均邀请纪检组参会。

2.“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政治生日“六+X”制度等党组织常规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制定了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整、有序、高质量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总支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督促机关支部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西湖先锋”APP登录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完整度、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率等均达到100%,全国党员系统年报工作有序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党员志愿活动等工作全面开展;“学习强国”已实现各级党组织100%纳入,在职党员100%使用,注册用户100%活跃;四是规范党费收缴。财务提供每个党员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严格按照标准核算党费基数,建档成册。

3.“律师行业党建研究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行业党建创新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行业党建定期研究会商机制,司法局领导班子每季度一次,专题听取律师行业党建发展状况,研究推动行业党建发展中的问题短板。4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例会,部署了2020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调整了律师联合党支部;二是以指派党建指导员的形式,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指导,提升对律所党支部的个性化研究分析,增强律师行业党建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每半年一次党总支扩大会议,逐一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研究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及时指导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以“最强支部”建设、党建“123”基本规范和13项党支部经常性工作为引领,扎实推动律师行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机制落实。

(2)针对“组织设置欠合理”的问题

一是以“两优一先”推荐评选为依托,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的指导、激励,提升律所支部、律师党员对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二是推进党建指导员、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的制定完善,以党建强发展强为指导,加强律师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律师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实绩;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三进”举措,督促引导律师事务所落实党建进律所章程、党组织负责人进管理层、党建经费进预算的“三进”工作,使律所党建工作开展有依据、组织有人员、活动有经费,提高律所支部在律所管理中的话语权、决策权,不断激发党组织对律师的吸引力。

(3)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支部设立流程规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从律所章程制定、党建经费设立、党组织培育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律所支部设立和律所行业党组织建设发展;二是加强联合支部的党建学习,从规范“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日活动等方式,培养党员、党小组、支部班子的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为支部规范设立、组织有效运行、活动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三是依托“西湖先锋”APP,强化对律所支部、党员活动的督查检查,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固定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经常性、规范化。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平安创建工作推进不够有效,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平安问题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的落实,成立平安创建暗访工作专班,建立每日检查、每周通报、每月分析、每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过程性指标分析会,针对薄弱环节,落实相关举措,积极协调、督导有关部门抓好工作弱项整改;二是扭住重要工作不放,死盯重特大事项,坚决防止“一票否决”事项的发生,确保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三是做好平安滨江建设宣传的指导督促,区分不同时段、不同重点、不同对象,通过传统形式和创新形式相结合、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相结合、平安建设宣传和中心工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我区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安全感满意率。

2.“四个平台+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区政法〔2020〕1号),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定位、具体职责及划分原则、网格党的建设、网格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和网格服务管理七项机制。制定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架构图和网格事件(问题)流转处置示意图,规范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日常工作清单(试行),明确了22项具体工作;二是出台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政法〔2020〕2号)、《滨江区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考核办法》(区政法〔2020〕3号),明确了全科网格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和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考核细则。

3.“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政法委(司法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科室工作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提高工作人员的精气神、担当意识和工作效率,避免相互推诿;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常态化深入基层工作机制,把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经常性的走访街道、社区,大幅度减少会议、文件、报表和督办单,通过调研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分类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困难矛盾的主动性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落实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督查考评,严格年检考核,有效形成遵章守纪、模范守法的良好导向;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派驻律师选配等工作的计划研究,加强工作谋划,做好提前对接和联系沟通;加强部门间协调对接,从站点选址、人员选配、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工作流程的时点管理,提升推进效率;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推进缓慢,影响制约工作落实的问题难点,及时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落地落实。制定了律师进社区工作管理考核细则,依托我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律师的选派,将专业素质强、执业纪律好、道德素质高的律师选派到社区律师队伍,从源头上强化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管理;以街道为单位,依托各司法所的人员力量,以“比学赶超”活动为契机,强化社区律师的业务比较和管理比武,不断提升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和建立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家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商事纠纷等8个行业调解组织,督促落实每个调解组织3人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社区矫正依托“易帮矫”APP系统,落实 “双八”长效管理机制,真真切切的在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和社会活动的项目。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每季一专题”要求,3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法委(司法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指导思想、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并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风险警示教育,2020年至今组织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2次,节假日都通过微信推送、短信提醒等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领导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加强执行监督的力度,带头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严肃党内纪律做好党务公开,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党员坚决予以问责;三是再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通知》(区组〔2017〕35号),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委(司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通知》(区政法〔2019〕25号)。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严格履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

3.“保密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提醒;三是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六)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宣传印刷采购管理把控不严”“汽车租赁未实行定点管理”的问题。

2019年8月起,宣传印刷采购及汽车租赁均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和租赁。

针对“部分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8年12月至今所有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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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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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0日向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委(局)领导班子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等六个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委(局)领导班子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委(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同时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长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委(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委(局)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委(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形成了50条整改措施和反馈意见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委(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3月18日,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委(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委(局)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委(局)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履行党管政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五个配套规定,印发了《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2019〕1号),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督查考评、自身建设等内容;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杭州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监管;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制定了我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计划上下半年各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3月25日利用固定党日的时机,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忏悔录》,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系统的剖析,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再次修订完善了《政法委(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2020年1月10日至今,共召开班子会议5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会议讨论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对班子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会议记录完整详实。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学。制定下发了《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和具体要求。系统梳理全年学习内容,科学合理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课等理论学习计划;二是重点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点,结合“每周一学”、每月例会、理论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三是带头学。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认真做好党课备课,带领和督促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全员学。克服工学矛盾突出、人员分散不易集中等困难,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五是走出去学。根据单位自身建设和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下半年计划组织赴先进区(县)学习考察。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等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活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定期汇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机制。规范互联网、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审核发布流程,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根据地”,加强对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的资源整合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发生。建设维护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选人用人工作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五个坚决”、“五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二是选人用人工作上,严格落实《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申明确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研究人事工作时,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经统计,从2019年12月以来,班子会议研究人事工作2次,均邀请纪检组参会。

2.“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政治生日“六+X”制度等党组织常规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制定了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整、有序、高质量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总支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督促机关支部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西湖先锋”APP登录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完整度、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率等均达到100%,全国党员系统年报工作有序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党员志愿活动等工作全面开展;“学习强国”已实现各级党组织100%纳入,在职党员100%使用,注册用户100%活跃;四是规范党费收缴。财务提供每个党员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严格按照标准核算党费基数,建档成册。

3.“律师行业党建研究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行业党建创新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行业党建定期研究会商机制,司法局领导班子每季度一次,专题听取律师行业党建发展状况,研究推动行业党建发展中的问题短板。4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例会,部署了2020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调整了律师联合党支部;二是以指派党建指导员的形式,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指导,提升对律所党支部的个性化研究分析,增强律师行业党建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每半年一次党总支扩大会议,逐一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研究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及时指导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以“最强支部”建设、党建“123”基本规范和13项党支部经常性工作为引领,扎实推动律师行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机制落实。

(2)针对“组织设置欠合理”的问题

一是以“两优一先”推荐评选为依托,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的指导、激励,提升律所支部、律师党员对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二是推进党建指导员、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的制定完善,以党建强发展强为指导,加强律师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律师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实绩;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三进”举措,督促引导律师事务所落实党建进律所章程、党组织负责人进管理层、党建经费进预算的“三进”工作,使律所党建工作开展有依据、组织有人员、活动有经费,提高律所支部在律所管理中的话语权、决策权,不断激发党组织对律师的吸引力。

(3)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支部设立流程规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从律所章程制定、党建经费设立、党组织培育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律所支部设立和律所行业党组织建设发展;二是加强联合支部的党建学习,从规范“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日活动等方式,培养党员、党小组、支部班子的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为支部规范设立、组织有效运行、活动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三是依托“西湖先锋”APP,强化对律所支部、党员活动的督查检查,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固定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经常性、规范化。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平安创建工作推进不够有效,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平安问题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的落实,成立平安创建暗访工作专班,建立每日检查、每周通报、每月分析、每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过程性指标分析会,针对薄弱环节,落实相关举措,积极协调、督导有关部门抓好工作弱项整改;二是扭住重要工作不放,死盯重特大事项,坚决防止“一票否决”事项的发生,确保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三是做好平安滨江建设宣传的指导督促,区分不同时段、不同重点、不同对象,通过传统形式和创新形式相结合、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相结合、平安建设宣传和中心工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我区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安全感满意率。

2.“四个平台+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区政法〔2020〕1号),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定位、具体职责及划分原则、网格党的建设、网格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和网格服务管理七项机制。制定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架构图和网格事件(问题)流转处置示意图,规范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日常工作清单(试行),明确了22项具体工作;二是出台了《滨江区全科网格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政法〔2020〕2号)、《滨江区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考核办法》(区政法〔2020〕3号),明确了全科网格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和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考核细则。

3.“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政法委(司法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科室工作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提高工作人员的精气神、担当意识和工作效率,避免相互推诿;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常态化深入基层工作机制,把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经常性的走访街道、社区,大幅度减少会议、文件、报表和督办单,通过调研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分类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困难矛盾的主动性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落实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督查考评,严格年检考核,有效形成遵章守纪、模范守法的良好导向;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派驻律师选配等工作的计划研究,加强工作谋划,做好提前对接和联系沟通;加强部门间协调对接,从站点选址、人员选配、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工作流程的时点管理,提升推进效率;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推进缓慢,影响制约工作落实的问题难点,及时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落地落实。制定了律师进社区工作管理考核细则,依托我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律师的选派,将专业素质强、执业纪律好、道德素质高的律师选派到社区律师队伍,从源头上强化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管理;以街道为单位,依托各司法所的人员力量,以“比学赶超”活动为契机,强化社区律师的业务比较和管理比武,不断提升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和建立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家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商事纠纷等8个行业调解组织,督促落实每个调解组织3人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社区矫正依托“易帮矫”APP系统,落实 “双八”长效管理机制,真真切切的在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和社会活动的项目。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每季一专题”要求,3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法委(司法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指导思想、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并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风险警示教育,2020年至今组织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2次,节假日都通过微信推送、短信提醒等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领导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加强执行监督的力度,带头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严肃党内纪律做好党务公开,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党员坚决予以问责;三是再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通知》(区组〔2017〕35号),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委(司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通知》(区政法〔2019〕25号)。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严格履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

3.“保密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提醒;三是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六)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宣传印刷采购管理把控不严”“汽车租赁未实行定点管理”的问题。

2019年8月起,宣传印刷采购及汽车租赁均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和租赁。

针对“部分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政法委(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8年12月至今所有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