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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0-07-14 11:50 点击率:

由本局调查的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涉嫌以“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案,现已调查终结。为充分保障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经查,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提交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注销登记的行为,属于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下列决定:撤销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

对本局拟作出撤销公司登记的行政决定,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周海江、高轶舟  联系电话:0571-89838595、89838518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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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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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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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调查的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涉嫌以“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案,现已调查终结。为充分保障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经查,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提交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注销登记的行为,属于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下列决定:撤销杭州诺通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

对本局拟作出撤销公司登记的行政决定,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周海江、高轶舟  联系电话:0571-89838595、89838518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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