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0-07-06 18:58 点击率:

温馨提醒:

2020年国高企第一批申报受理,已于7月20日截止。

第二批申报受理,日期8月10日--8月25日(不含周末),请企业按时报送,不要错过。

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认定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见附件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网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同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2.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今年起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书面申报

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清单(附件2)顺序做好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提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受理点。

纸质附件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网络上传材料要求扫描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企业材料完成后,请填写《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hzgxqrdb@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邮件名称格式:2020年高企+企业名称)。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请企业如实出具科研诚信及未发生事故承诺书(附件4),并写上“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装订入册。

三、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国高企申报受理分两批,请相关企业完成网报并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第一批:

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于 7月15日前按《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计划表》(附件1)的时间表提交申报材料。

2020年新认定企业:于7月20日前提交。

第二批:于2020年 8月25日前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一)区高企认定受理地址

1、江南: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一楼103接待室(楼梯口附近)

2、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0701室

(二)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

江南受理点:87795817    87703244

江北受理点: 88218877

区税务局:56689598

区财政局:87760093

受理、咨询7月8日开始开通

(三)业务监督电话

区纪检组: 87703271

(四)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87054113

温馨提示: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可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评审。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争取在第一批提交认定申请。

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附件1: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表.xls

附件2:申报材料和要求.doc

附件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企业承诺书(包括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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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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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2020年国高企第一批申报受理,已于7月20日截止。

第二批申报受理,日期8月10日--8月25日(不含周末),请企业按时报送,不要错过。

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认定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见附件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网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同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2.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今年起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书面申报

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清单(附件2)顺序做好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提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受理点。

纸质附件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网络上传材料要求扫描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企业材料完成后,请填写《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hzgxqrdb@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邮件名称格式:2020年高企+企业名称)。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请企业如实出具科研诚信及未发生事故承诺书(附件4),并写上“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装订入册。

三、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国高企申报受理分两批,请相关企业完成网报并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第一批:

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于 7月15日前按《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计划表》(附件1)的时间表提交申报材料。

2020年新认定企业:于7月20日前提交。

第二批:于2020年 8月25日前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一)区高企认定受理地址

1、江南: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一楼103接待室(楼梯口附近)

2、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0701室

(二)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

江南受理点:87795817    87703244

江北受理点: 88218877

区税务局:56689598

区财政局:87760093

受理、咨询7月8日开始开通

(三)业务监督电话

区纪检组: 87703271

(四)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87054113

温馨提示: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可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评审。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争取在第一批提交认定申请。

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附件1:2020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表.xls

附件2:申报材料和要求.doc

附件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企业承诺书(包括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