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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17:07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为重点扶持一批细分市场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制造业、民营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要求,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组织开展现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

此次评选设营业收入(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0.5亿-4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优质企业年营业收入下限可降至2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2019年占比2.5%以上)、税收(2019年增速15%以上)3项硬性遴选指标,且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申报行业类别,详见附件。其中“入库税收”指企业2019年全年的所有税种的入库数。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务必于9月25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http://zj87.jxt.zj.gov.cn:8084),在线填写《2020 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入库申报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区经信局联系人:郑嘉宇     电话:81187906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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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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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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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重点扶持一批细分市场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制造业、民营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要求,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组织开展现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

此次评选设营业收入(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0.5亿-4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优质企业年营业收入下限可降至2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2019年占比2.5%以上)、税收(2019年增速15%以上)3项硬性遴选指标,且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申报行业类别,详见附件。其中“入库税收”指企业2019年全年的所有税种的入库数。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务必于9月25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http://zj87.jxt.zj.gov.cn:8084),在线填写《2020 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入库申报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区经信局联系人:郑嘉宇     电话:8118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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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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