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杭州市滨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委办)合署办公。

区人力社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3.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推进留学回国人员来区就业创业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7.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编委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党委各部门之间,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党委各部门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管理区党委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区管委会、区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区人大、政协工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总额。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区级各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审核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级各部门、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9、承办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129.32万元,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361.27万元,下降56.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扶持资金不列入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66.8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06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6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6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9.38万元,占25.92%;项目支出7,457.45万元,占7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66.83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423.76万元,下降57.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扶持资金项目不列入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23.76万元,下降57.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扶持资金项目不列入决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72.35万元,占97.07%;卫生健康(类)支出44.31万元,占0.44%;住房保障(类)支出250.18万元,占2.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8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工作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节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政府专业聘用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国杭州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9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节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支出节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一体化系统项目验收延后,尾款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调整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节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预算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73万元,支出决算为7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7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缴费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增加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9.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新增购房补贴人员、基数年度调整增加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内临人员工资、医疗补贴等;

公用经费45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支出具体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51.0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的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占84.3%,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增加6.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参加市局组团境外人才引进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当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占15.7%,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0.67万元,下降35.8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批次和人数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局通知派员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当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8%。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批次和人数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累计7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外单位业务考察等支出。接待71人次,1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45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才开发中心项目”及“对口帮扶地劳务协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才开发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0万元,执行数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1、针对性开展企业引才全年共推出用人需求8.87万个,达成意向1.81万人。全区新引进各类人才同比增长2.25%,完成目标任务的111.88%,创引进人才总量新高。2、赴12个城市28所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共签约2019年应届毕业生14614人,占全市的21.58%,其中签约硕博毕业生4477人,占全市的40.95%,总数及硕博人数均占全市首位。3.以“行业招聘+专场定制”形式开展社会紧缺性人才招聘,定制举办招聘会31场,接待3972名中高级人才,达成入职意向716人。全年举办“相约在高新”HR精英沙龙活动10场,679人次参加,帮助企业引才、育才、留才,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引才和就业目标。4、做好2019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人事代理业务10万余件。推行集体户口页自管和职称网上申报服务,大大提升人才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紧缺型人才需求大幅上升,人才供给进入平台期,现有引才渠道已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因高新企业技术的企业蓬勃发展,对人才需求更加多样化,现有的服务能力已跟不上企业的需求。受江南及江北区域和场地限制,现人事档案库房分设三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最多跑一次的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设品牌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深化“相约在高新”引才品牌建设。二是建设高效、优质、便捷的人事代理全流程服务体系,做好优质的基础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对口帮扶地劳务协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3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联合丹寨麻江人社、花都培训学校面向社会青年开展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破解就业扶贫劳务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二、联合丹寨县人社、丹寨职校、宇视科技面向职校学生开展工学交替和就业实训,形成“订单、定向、输出、扶智”四型精准帮扶新模式,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同时解决了滨江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双方资源互补、合作共赢。三、联合建始县人社、培训机构、用人单位面向建始县30-50岁年龄段女性开展育婴员技能提升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打造建始月嫂品牌。

发现的问题:通过培训提升技能实现转移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帮扶了很多对口帮扶地建档立卡人员脱贫致富,也树立了一些典型,但也有些人员受思想观念和家庭实际情况等影响,在杭就业稳定程度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当地实际和人员意向,安排杭州优质师资前往对口帮扶地开展培训,切实帮扶当地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实现更充分就业。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48万元,下降15.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压缩。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人社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人社局(2019年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