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街道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指导经合社“三资”管理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受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6、监督专业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9、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长河街道办事处本级决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605.75万元,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37.7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随着街道财政收入的缩减,影响实际可用财力,因而相应减少本年度财政收支规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05.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60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0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6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8万元,占11.04%;项目支出19,220.07万元,占88.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05.75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37.7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随着街道财政收入的缩减,影响实际可用财力,因而相应减少本年度财政收支规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0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37.7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随着街道财政收入的缩减,影响实际可用财力,因而相应减少本年度财政支出规模。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0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5.15万元,占12.15%;卫生健康(类)支出51.74万元,占0.2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8,570.83万元,占85.95%;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9.01万元,占0.9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2万元,占0.7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71.7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度不够高,部分项目实际执行存在偏差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2万元,支出决算为8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按标准实际缴费数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57万元,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按标准实际缴费数大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实际情况发放伤残抚恤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9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实际情况发放义务兵优待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4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发放福利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补助经费大部分由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本级支出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实际情况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717万元,支出决算为71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24万元,支出决算为96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实际情况缴纳其他人员社保费用小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6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按标准实际缴纳的医疗费用大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7.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行政事业人员年中有进出变动以及正常增资增加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运行正常运行支出及社区用房装修等方面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实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及合同约定条款城市设施维护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及合同约定条款城乡环境整治支出小于预算。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当年未发生产业扶持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标准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小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4.69万元,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标准实际缴纳的购房补贴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公务接待少,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万元,占95.07%,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10.6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次数及人数均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没有变化,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占4.93%,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了麻江县坝芒乡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大代表两批人员来学习考察。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当年未下达预算指标,而实际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列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0.35%。主要用于麻江县坝芒乡政府一行考察学习对口帮扶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大代表考察学习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公务接待任务少,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2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麻江县坝芒乡政府一行考察学习对口帮扶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大代表考察学习接待支出。接待25人次,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河街道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2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经费及城乡社区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化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2万元,执行数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文体中心的正常运行,发挥其各项功能,丰富居民文娱生活;二是举办重大节日汇演,开展诗朗诵比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街道文化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举办的竞赛类文化活动受众范围较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鼓励更多居民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增加受众面;二是开展更多可全民参与的文化活动,提高参与度。

城乡社区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2万元,执行数为256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完善街道基础设施,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街道辖区内的生活工作环境;二是通过投入资金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街道辖区内绿化面积,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维护需要跟进,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基础设施维护,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街道按预算标准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做到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河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河街道2019年决算公开.xls

长河街道2019年绩效项目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