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07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科室,集中人力、物力、专题部署,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现有的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根据组配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下载服务。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经济信息、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工作相关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经信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部门规章制度、工信产业政策等100多条信息。





图1 部门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图2 部门规章制度




图3 部门工信产业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职能,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杭州高新区政策百事通”、“滨江经信”微信公众号,“滨江经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

图4 政策百事通及滨江经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经信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126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503232/2021-00158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5 17:07:02

区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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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科室,集中人力、物力、专题部署,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现有的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根据组配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下载服务。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经济信息、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工作相关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经信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部门规章制度、工信产业政策等100多条信息。





图1 部门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图2 部门规章制度




图3 部门工信产业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职能,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杭州高新区政策百事通”、“滨江经信”微信公众号,“滨江经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

图4 政策百事通及滨江经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经信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126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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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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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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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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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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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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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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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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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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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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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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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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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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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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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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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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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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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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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