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22 点击率: 字体:[ ]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梳理权责事项。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公示公开部门概况,并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公示领导班子信息及部门内设机构情况,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系统权责清单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线上服务和窗口现场受理,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样表样式等信息,全面助推涉企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事项跨区域“全省通办”,扩大备案制、承诺制等改革覆盖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今年以来,共梳理发布权责清单1711项,同步梳理监管事项253项,更新发布2020年行政许可指南。

做好常态化公示。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度区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截至12月底,全区累计抽查任务数274项,已完成任务数274项,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监管率8.39%,随机抽查结果100%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设立公开窗口,现场受理企业信息公开咨询和服务。

做好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着重关注对民生重点领域,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等信息和风险预警,为群众科普食药、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社会共治、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公示与解读;同时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相关提案议案答复结果均已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注重工作流程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办理4件,撤销4件,咨询件不予办理2件。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分层把关机制,规范公开审批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对照国家、省、市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目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发布渠道。通过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滨江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等多渠道、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警示、市场主体年报流程等政务信息。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答复工作,精准回应社会关切,保证群众权益不受侵犯,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五百余条,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432期;全年通过12345热线、信访平台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咨询174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全年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50

491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8

-48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

-218

174

行政强制

18

4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9907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撤销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为抓手,及时公示日常监管,抽检、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消费警示等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增强可读性、实用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构建公正透明、开放型政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396653226/2021-00179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10:22:15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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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梳理权责事项。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公示公开部门概况,并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公示领导班子信息及部门内设机构情况,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系统权责清单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线上服务和窗口现场受理,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样表样式等信息,全面助推涉企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事项跨区域“全省通办”,扩大备案制、承诺制等改革覆盖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今年以来,共梳理发布权责清单1711项,同步梳理监管事项253项,更新发布2020年行政许可指南。

做好常态化公示。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度区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截至12月底,全区累计抽查任务数274项,已完成任务数274项,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监管率8.39%,随机抽查结果100%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设立公开窗口,现场受理企业信息公开咨询和服务。

做好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着重关注对民生重点领域,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等信息和风险预警,为群众科普食药、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社会共治、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公示与解读;同时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相关提案议案答复结果均已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注重工作流程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办理4件,撤销4件,咨询件不予办理2件。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分层把关机制,规范公开审批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对照国家、省、市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目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发布渠道。通过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滨江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等多渠道、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警示、市场主体年报流程等政务信息。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答复工作,精准回应社会关切,保证群众权益不受侵犯,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五百余条,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432期;全年通过12345热线、信访平台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咨询174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全年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50

491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8

-48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

-218

174

行政强制

18

4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9907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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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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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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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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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撤销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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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为抓手,及时公示日常监管,抽检、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消费警示等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增强可读性、实用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构建公正透明、开放型政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