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31 点击率: 字体:[ ]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严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公开实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涵盖政策法规、意见征集、行政处罚、宣传科普、工作动态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系统和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接收申请人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诉求,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完善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除滨江区政务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图文并茂且更加直观地展现工作动态,使政务公开不断迸发创新活力。同时确保专人负责,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内容上接受群众监督。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定位整改,在程序上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减7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减3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增271

9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要求不熟悉,对流程不明确,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不丰富,政策解读的能力还比较弱。

下一步,我局将精准施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局内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开展,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同时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利用数据、实例等进行形象、通俗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0875/2021-00190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10:31:24

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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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严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公开实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涵盖政策法规、意见征集、行政处罚、宣传科普、工作动态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系统和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接收申请人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诉求,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完善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除滨江区政务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图文并茂且更加直观地展现工作动态,使政务公开不断迸发创新活力。同时确保专人负责,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内容上接受群众监督。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定位整改,在程序上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减7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减3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增271

9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要求不熟悉,对流程不明确,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不丰富,政策解读的能力还比较弱。

下一步,我局将精准施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局内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开展,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同时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利用数据、实例等进行形象、通俗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