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2:55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涉民生实事、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进展、审批办事、行政处罚结果、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及建议提案办理等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件。‍‍‍‍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把关,局‘一把手’审批”的审核制度,由局法规科负责,加强与相关科室的对接,做好公开资料的整合、审阅、发布、保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

(四)平台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在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二是做好门户网站管理。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统计内容更新、栏目更新及网站访问情况,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主项)

减1

5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

增124 

74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1547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条例》、加强人员培训的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城管领域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需更加全面;三是落实责任、考核评价等方面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体需更加担当尽责;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回应关切等方面需进一步做细做实。

为此,局制定并落实四条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抓好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不断完善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APP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3319843X/2021-00195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12:55:18

滨江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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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涉民生实事、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进展、审批办事、行政处罚结果、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及建议提案办理等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件。‍‍‍‍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把关,局‘一把手’审批”的审核制度,由局法规科负责,加强与相关科室的对接,做好公开资料的整合、审阅、发布、保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

(四)平台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在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二是做好门户网站管理。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统计内容更新、栏目更新及网站访问情况,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主项)

减1

5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

增124 

74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1547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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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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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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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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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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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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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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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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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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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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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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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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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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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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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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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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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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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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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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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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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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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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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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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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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条例》、加强人员培训的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城管领域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需更加全面;三是落实责任、考核评价等方面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体需更加担当尽责;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回应关切等方面需进一步做细做实。

为此,局制定并落实四条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抓好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不断完善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APP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