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9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1、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130余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4、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强化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透明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5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上,虽然在形式上以图文解读代替文字解读,但对重要条款的解读做得不深不透。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滨江科技和滨江科普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合一。二是科技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科技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1130/2021-00197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15:39:04

区科技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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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1、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130余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4、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强化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透明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5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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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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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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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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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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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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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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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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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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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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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上,虽然在形式上以图文解读代替文字解读,但对重要条款的解读做得不深不透。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滨江科技和滨江科普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合一。二是科技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科技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