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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标准研制奖励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1-01-04 15:0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6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0年度标准研制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标准的企业。

二、申报范围

2020年度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标准研制奖励申请表》;

2、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如标准文本页数多,请提供标准的封面、目次、前言、首页等复印件)

3、提供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必须提供,其他类别标准可不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

五、其他情况

如有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牵头完成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方超亚,联系电话:81187949,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附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标准研制奖励申请表.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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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申报2020年度标准研制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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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6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0年度标准研制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标准的企业。

二、申报范围

2020年度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标准研制奖励申请表》;

2、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如标准文本页数多,请提供标准的封面、目次、前言、首页等复印件)

3、提供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必须提供,其他类别标准可不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

五、其他情况

如有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牵头完成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方超亚,联系电话:81187949,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附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标准研制奖励申请表.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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