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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10-13 10:41 点击率: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相关用人单位及员工:

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1〕50号)要求,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如下:

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

政许可编号

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

列入清单式管理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实行岗位

计算周期

杭滨人社许清准字〔2021〕第001号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自2021年9月 10 日起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主任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部长



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总编室(宣传部)主任(部长)



行政中心主任



行政中心副主任



经营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总经理(主任)



经营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风控审计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风控审计部(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财务部总经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



资金部总经理



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战略发展部(智慧广电产业研究院)总经理(院长)



战略发展部(智慧广电产业研究院)副总经理(副院长)



群团工作部部长



基建办公室主任



驾驶员



备注:员工对用人单位在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0571-877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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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
发布时间: 2021-10-13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浏览量: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相关用人单位及员工:

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1〕50号)要求,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如下:

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

政许可编号

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

列入清单式管理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实行岗位

计算周期

杭滨人社许清准字〔2021〕第001号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自2021年9月 10 日起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主任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部长



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总编室(宣传部)主任(部长)



行政中心主任



行政中心副主任



经营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总经理(主任)



经营管理部(董事监事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风控审计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风控审计部(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财务部总经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



资金部总经理



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战略发展部(智慧广电产业研究院)总经理(院长)



战略发展部(智慧广电产业研究院)副总经理(副院长)



群团工作部部长



基建办公室主任



驾驶员



备注:员工对用人单位在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0571-877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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