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文化团队扶持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社发局
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文化团队
扶持补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鼓励和扶持辖区各类社会文化团队的建设和发展,繁荣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扶持补助的社会文化团队是指
1、在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主要从事公益性文化和艺术活动的社会团队。
2、由区内有文艺专长,热心群众文化事业的机关、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或群体,自发组建的群众性文化艺术类(含表演、视觉艺术以及其他类)团队。
第三条 社会文化团队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弘扬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条 区社会发展局每年开展一次星级社会文化团队的扶持补助申报工作,对本年度表现突出的社会文化团队予以定级,并以补助形式予以扶持。
第二章 评选流程
第五条 申报年度星级社会文化团队扶持补助需填写《年度滨江区星级社会文化团队申请表》并报送至区文化馆进行初审,再汇总报区社会发展局审批。
第六条 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核、集中评审,拟定年度星级社会文化团队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第七条 拟定的年度星级社会文化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社会发展局发文公布。
第三章 评审及补助设置
第八条 星级社会文化团队是体现区域群众文化艺术团队综合水平、衡量团队业务素质的等级称号,申报年度星级社会文化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群众文化活动具有公益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团队人数和队伍相对稳定,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3)经常参加或开展积极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4)具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团队管理制度,日常团队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等档案,台账资料健全。
第九条 星级社会文化团队的评审以量化评估的形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各项指标评估(占70%),第二部分为专家组现场评审(占30%)。
第十条 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不同门类,从团队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业绩成果及履行义务等情况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年度星级社会文化团队分为:二星级团队、三星级团队、四星级团队、五星级团队四类。年度五星社会文化团队补助三万元 (不超过5支);年度四星社会文化团队补助二万元(不超过10支);年度三星社会文化团队补助一万元(不超过15支);年度二星社会文化团队补助五千元(不超过20支)。
第十二条 区财政每年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区级社会文化团队扶持补助资金,并根据区文化事业发展及社会文化团队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团队义务
第十三条 凡评为滨江区星级社会文化团队的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开展各种为群众服务的文化活动,且有义务每年无偿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文艺培训或文化走亲,具体数量视星级高低而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各社会文化团队需就扶持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单独台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在团队内部公开费用明细账目。
第十五条 扶持补助资金用于社会文化团队的组织创作、培训、排练、演出及添置服装、道具等,不得以劳务报酬、补贴等形式发放给个人。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扶持补助资金。违反本办法,截留、挪用扶持补助资金的社会文化团队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扶持补助。
第十七条 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负责对社会文化团队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滨江区社会文化团队评审标准(表演艺术类)
2、滨江区社会文化团队评审标准(视觉艺术类)
附件1
滨江区社会文化团队评审标准(表演艺术类)
指标 内容 | 表演艺术类(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相声小品、民间艺术、时装表演等) |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队伍建设 (30分) | 1.团队队伍稳定,具有一定团队规模: ①组建时间:5年以上(2分),4年以上(1.5分),3年以上(1分),2年以上(0.5分); ②团队规模:成员50人以上(2分),成员40人以上(1.5分),成员30人以上(1分),成员20人以上(0.5分); ③团队在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1分);在区民政部门备案(0.5分); ④有2名及以上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1分),有1名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0.5分),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 ⑤队伍核心骨干占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1.5分),不低于40%(1分),比例不低于30%(0.5分); ⑥成员年度变动率:不超过10%(2分),不超过15%(1.5分),不超过25%(1分),不超过30%(0.5分)。 | 此项满分10分。 |
2.具备章程、团队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 每项各计2分,此项满分10分。 | |
3.具备工作台账:含节目单、签到表、活动照片、视频、公众号推文等。 | 每项各计2分,此项满分10分。 | |
社会服务 (40分) | 1.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主办或承办): ①基层下乡、走亲活动(跨区(市、区)):2分/场次; ②体育馆/体育场大型活动:1分/场次; ③剧院/剧场:1分/场次; ④露天广场:0.5分/场次; ⑤其他室内场所:0.5分/场次 | 此项满分15分。 |
2.积极响应、参与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发起的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2分/场次);参与街道级以上主管部门发起的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1分/场次) | 此项满分15分。 | |
3.组织开展参与者达二十人以上的公益培训,同主题同地点开展多次培训的视为1场(2分/场次);参与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活动(1分/场次) | 此项满分10分。 | |
业绩成果 (30分) | 1.团队选送作品参演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正规赛事获奖: ①国家级奖项总分10分(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②省级奖项总分7.5分(一等奖计7.5分、二等奖计6.5分、三等奖计5.5分) ③市级奖项总分5分(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 ④区级奖项总分4分 (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⑤街道级奖项总分3分(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 此项满10分, 注:同一作品得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算。 |
2.有原创作品并进行演出(1个计2分) | 此项满分10分。 | |
3.团队开展的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被新闻媒体报道:街道级媒体1分,区级媒体计2分,市级媒体计3分,省级媒体计4分,国家级媒体计5分 | 此项满分10分。 | |
社会文化团队等级评审标准 | 评审总分=各项指标评估得分*70%+专家组评审得分*30% |
附件2
滨江区社会文化团队评审标准(视觉艺术类)
指标 内容 | 视觉艺术类(含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创作、绘画、雕塑等) |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队伍建设 (30分) | 1.团队队伍稳定,具有一定团队规模: ①组建时间:5年以上(2分),4年以上(1.5分),3年以上(1分),2年以上(0.5分); ②团队规模:成员50人以上(2分),成员40人以上(1.5分),成员30人以上(1分),成员20人以上(0.5分); ③团队在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1分);在区民政部门备案(0.5分); ④有2名及以上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1分),有1名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0.5分),专门的艺术指导老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 ⑤队伍核心骨干占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1.5分),不低于40%(1分),比例不低于30%(0.5分); ⑥成员年度变动率:不超过10%(2分),不超过15%(1.5分),不超过25%(1分),不超过30%(0.5分)。 | 此项满分10分。 |
2.具备章程、团队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 每项各计2分,此项满分10分。 | |
3.具备工作台账,具体应包含活动方案、签到表、活动照片、视频、公众号推文等 | 每项各计2分,此项满分10分。 | |
社会服务 (40分) | 1.团队选送作品入选公益性展览: ①街道级展览1分, ②区级展览计2分, ③市级展览计4分, ④省级展览计6分, ⑤国家级展览计8分。 | 此项满分10分。 |
2.承办主管部门主办的业务活动: ①街道级1分, ②区级计2分, ③市级计4分, ④省级计6分, ⑤国家级计8分。 | 此项满分10分。 | |
3.组织开展参与者达二十人以上的公益培训,同主题同地点开展多次培训的视为1场(2分/场次);参与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活动(1分/场次) | 此项满分10分。 | |
业绩成果(30分) | 1.团队选送作品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正规赛事获奖: ①国家级奖项总分10分(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②省级奖项总分7.5分(一等奖计7.5分、二等奖计6.5分、三等奖计5.5分) ③市级奖项总分5分(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 ④区级奖项总分4分 (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⑤街道级奖项总分3分(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 此项满分10分。 |
2.团队作品(作品集)经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单件作品计2分,作品集计4分 | 本项满分10分。 | |
3.团队开展的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被新闻媒体报道: ①街道级媒体1分, ②区级媒体计2分, ③市级媒体计3分, ④省级媒体计4分, ⑤国家级媒体计5分 | 本项满分10分。 | |
社会文化团队等级评审标准 | 评审总分=各项指标评估得分*70%+专家组评审得分*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