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非遗保护工作,2021年9月,我区开展了第六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三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一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第二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委会评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
受理单位:滨江区文化馆(非遗中心)
联系人:王朝闻
联系方式:0571-86535384
电子邮箱:80992024@qq.com
通讯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文化中心五楼
杭州市滨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非遗保护工作,2021年9月,我区开展了第六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三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一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第二批滨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委会评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
受理单位:滨江区文化馆(非遗中心)
联系人:王朝闻
联系方式:0571-8653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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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