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1-10-26 11:15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4日—5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总工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9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丁幼芳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任务,明确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于9月8日、9月30日、10月20日先后三次专题召开党组会议,自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整改进程,并主持召开区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骆小英同志应邀列席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任组长,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颖、陈红华担任,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共同组织协调,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把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实际实效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着力点。区总工会党组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推出了25项整改措施。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自觉认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整改责任明确、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反复梳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区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责任清单。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把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态度。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区总工会党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做到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动真格、讲原则、求实效。通过巡察整改,区总工会党组、各科室在党的建设、内部管理、反腐倡廉、财务管理、疗休养管理等方面,共制定修订13项制度措施和办法。经过两个月的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巡察反馈问题8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在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未有信访件移交。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清收款项72500元。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组会议研究理论学习少,未研究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问题。

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今年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新增了理论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等形式相结合,并将于明年初研究制定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延伸到党组会议中去,在党组研究部署工作时结合学习相关内容。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够健全,未根据班子调整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问题。

重新制定了《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调整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组成员、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王利君担任,中心组学习分管负责人由负责宣教工作的副职领导李颖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王建中担任。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3)针对“学习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以领学宣讲、传达学习为主,理论学习未覆盖到全体工会工作者队伍,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问题。

建立了《工会工作者理论学习研讨机制》,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会干部轮训,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全体工会工作人员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组织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丰富学习的内容形式,组织全体工会工作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学习。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明确了学习重点,充分运用“杭工e家”“西湖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主动性还不够、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制定和完善了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区总工会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任组长,副职领导李颖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工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宣教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网民发表的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舆情风险隐患进行了梳理排摸,确保发生舆情后能够及时有效得到控制。同时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要引领职工群众服务中心大局,带领职工群众学习劳模先进,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多样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区企业职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不够突显”问题的整改。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以主席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如2016年9月22日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策‘意外伤害赔偿’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存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人事”问题。

制定了《高新区(滨江)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对《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党组集体决策。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6)针对“党组会议与主席办公会议议事决策权限不够明确,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及薪酬未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未见有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意见记录的情况”问题。

梳理制定了《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党组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已将职工服务中心人事、薪酬等事项及时纳入党组“三重一大”研究决策范畴。规范了党组议事规程和会议记录,党组成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充分发表意见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意见。规范了各类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7)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对照2017年10月出台的《高新区(滨江)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工会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工作规则’‘健全工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工会服务职工清单’等改革配套文件至今未制定出台”问题。

深入推进企业建会和会员发展工作,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完成情况,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等各领域工会组建工作完成率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了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活动,走访指导632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先后制定出台了“工会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工作规则”、“健全工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工会服务职工清单”等三项改革配套文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8)针对“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工会工作者队伍存在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到位,作风不够实,工作交流少,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不足,部分工会工作者对工会工作“四项职责”不掌握,对园区工会服务的企业底数不清”问题。

将工会工作者学习培训工作统筹纳入工会主席培训中,把《工会法》、《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以及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作为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来提升工会工作者能力素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和企业建会专项行动,主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执行《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加强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9)针对“职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服务等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根据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要求,制定了2021年职工技能培训计划,拓展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新模式,推进企业(单位)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职工技能培训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和“当一周工人 体工会初心”活动,先后前往阿里、网易、大华、华业科技园等企业,主动联系基层、走访指导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日常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前未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存在以主席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的情况,组织廉政规纪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①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党组会议年初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点),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10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②举办了“劳动最美 毅路同行”杭州高新区(滨江)职工“清风”毅行活动,以“劳动最美 毅路同行”和“清风伴我行 廉洁印我心”为主题,将清廉宣传植入毅行健身运动之中,借助绿色公益活动等弘扬清廉文化,促进形成我区全民倡廉、讲廉的浓厚氛围。③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先后与4月2日和9月16日分两批参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规纪学习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1)针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少,年度经审报告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问题。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2021年10月8日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阅工会经费使用审计情况,10月10日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听取并审议年度经审报告,并按要求于10月15日将年度经审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2)针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摸不够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未将2016年巡察发现“职工疗休养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招投标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未制定出台、建立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问题。

已将“职工疗休养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招投标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认真开展了问题整改,重新修订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10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听取职工服务中心培训部负责人梅红娟就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研究规范了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统一纳入到区总工会管理范畴。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3)针对“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未结合基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工会经费管理、疗休养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仍执行2012年7月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

健全了工会财务、经费、疗休养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做了进一步细化,确保制度措施管控有力。重新修订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内控制度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4)针对“指导园区工会工作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够强,如存在对文件精神理解不透、一发了之,遇基层咨询相关内容还存在解答不了、敷衍了事的情况”问题。

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制度。按照中央、全总和省市区委对工会改革的要求,建立区总工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分组分别联系3个街道和3个系统工会、10家园区工会联合会,深入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根据工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对街道总工会和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培训指导和业务知识学习。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5)针对“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培训存在为学习而学习、为培训而培训的形式主义情况,影响教育培训活动的吸引力”问题。

端正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培训态度,采取多元化活动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地考察交流等方式,使工会干部在培训中学有所得、学有所感、学有所想。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6)针对“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举措不够有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走访企业不够,与企业负责人联系不够紧密。服务职工、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未能建立不同规模企业分级管理机制,对规模较大企业加强指导服务”问题。

制定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制度》,内容涵盖区总工会领导联系点和联系大型企业工会分工安排,以及工会服务企业质效的具体举措。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7)针对“部分职工福利保障制度流程不够优化,工会企业职工申请困难补助提供证明材料不够简化”问题。

制定了《高新区(滨江)工会服务企业职工清单》,按照上级工会文件要求优化职工福利保障制度流程。运用数字化改革和数智群团成果,对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实现一网通办,对一些非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提供。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6.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8)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等重要管理职责未纳入领导班子分工,未制定职工服务中心人员薪酬制度”问题。

重新修订了《关于调整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将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等重要管理职责纳入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分管职工服务中心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工作。建立了职工服务中心人员薪酬体系,制定了《职工服务中心计划外临聘人员人事招聘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人事招聘和薪酬制度的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9)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2020年5月开通培训保证金支付宝账户,以代管费(材料费)名义向接受免费培训的学员收取费用,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违反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问题。

参加免费培训的学员的培训保证金已全部返还。根据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职工服务中心将注销前期开通的区职工服务中心开通的支付宝账户,并于2021年9月3日起,该支付宝账户已不对外使用,财务已完成职工服务中心对公支付宝账户注销操作。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凡以代管费(材料费)等名义向免费培训的学员收取费用的,账目流水一律统一纳入职工服务中心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0)针对“职工服务中心房产使用管理不规范。职工服务中心聘用梅红娟任中心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合同约定其可对外经营并自负盈亏,2015年3月,梅红娟利用职工培训中心场所开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培训中心’用于开展社会培训活动盈利,未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未向职工培训中心支付场地使用费”问题。

已责令职工服务中心注销并迁出“企业培训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和开展社会培训活动相关制度规定,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支付场地使用费。经本次审计核查及职工服务中心的自查查证,其企业培训中心单位于2016年1月—2021年8月期间,五年来共使用服务中心场地租用教室145次,每年租用教室均29次,其教室用于学生职称类、职工活动类、高级职称类、兴趣类培训等。按照市场均价500元/教室计算,经统计,梅红娟应补缴服务中心场地使用费72500元,上述款项已补缴到位并入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1)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总工会本级2016年至今共计106.33万元大额物品采购、购买服务采购等无询价比价程序。职工服务中心2016年至今共计283.11万元同类物品多次在同一供应商重复采购,未签订点采购协议”问题。

修改完善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将大额物品采购、购买服务采购询价比价程序,同类物品如多次在同一供应商重复采购须签订点采购协议纳入《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职工服务中心已对原有的采购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并制定《职工服务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10月起严格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商铺出租管理不到位。区总工会出租商铺存在未公开招租、租金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价、转租”问题。

已于10月15日以告知函的形式明确通知承租人,并将告知函在10月22日以邮寄方式送达承租人,明确告知其春晓路4间商铺用房于2022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后续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5号)第五章第十九条之规定执行。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2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固定资产入账未登记、资产划拨下属工会无划拨依据等不规范情况”问题。

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开展了自查,对工会固定资产入账未登记、资产划拨下属工会无划拨依据等不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制定了问题清单,以调拨单的形式规范了资产划拨程序,并已整改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方面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4)针对“2019年前未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部分年度未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度组织活动到会率未满80%被通报批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未落实;党建工作资料存在缺失、不规范的情况”问题。

规定了支部每年初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机关支部根据党组研究支部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职权通过支部党员微信群组织学习,提高广大党员以及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相关知识的认识和了解;组织活动全员参与,确保到会率不低于80%。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要求,严肃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资料有支部委员茹立根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台账资料整齐规范有序。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8.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5)针对“2019年两次党组会讨论研究拟提任中层干部人选,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拟提任人为会议记录人);2019年提拔任用有关考察材料、民主测评汇总资料、任前公示等工作资料缺失”问题。

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人事回避制度,加强了选任用人制度学习,强化干部提拔任用制度执行,建立并完善了干部提拔任用专项档案,规范保存考察材料、民主测评汇总资料、任前公示等工作资料。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总工会党组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从而确保我区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基本抓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带班子带队伍带作风。按照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机关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更好发挥“一线战斗堡垒”作用为目标,从坚持党日制度入手,坚持“三会一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更好地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围绕经费管理和使用、疗休养招投标、职工服务中心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用系统的思维和改革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规范,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风险漏洞,以制度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成效。要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落实整改与促进工作有机融合。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持续推进“国际滨江 亚运核心”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702048

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580号钱塘春晓大厦910室

电子邮箱:2106108900@qq.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总工会党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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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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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4日—5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总工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9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丁幼芳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任务,明确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于9月8日、9月30日、10月20日先后三次专题召开党组会议,自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整改进程,并主持召开区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骆小英同志应邀列席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任组长,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颖、陈红华担任,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共同组织协调,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把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实际实效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着力点。区总工会党组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推出了25项整改措施。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自觉认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整改责任明确、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反复梳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区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责任清单。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把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态度。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区总工会党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做到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动真格、讲原则、求实效。通过巡察整改,区总工会党组、各科室在党的建设、内部管理、反腐倡廉、财务管理、疗休养管理等方面,共制定修订13项制度措施和办法。经过两个月的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巡察反馈问题8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在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未有信访件移交。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清收款项72500元。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组会议研究理论学习少,未研究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问题。

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今年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新增了理论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等形式相结合,并将于明年初研究制定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延伸到党组会议中去,在党组研究部署工作时结合学习相关内容。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够健全,未根据班子调整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问题。

重新制定了《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调整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组成员、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王利君担任,中心组学习分管负责人由负责宣教工作的副职领导李颖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王建中担任。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3)针对“学习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以领学宣讲、传达学习为主,理论学习未覆盖到全体工会工作者队伍,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问题。

建立了《工会工作者理论学习研讨机制》,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会干部轮训,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全体工会工作人员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组织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丰富学习的内容形式,组织全体工会工作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学习。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明确了学习重点,充分运用“杭工e家”“西湖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主动性还不够、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制定和完善了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区总工会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任组长,副职领导李颖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工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宣教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网民发表的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舆情风险隐患进行了梳理排摸,确保发生舆情后能够及时有效得到控制。同时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要引领职工群众服务中心大局,带领职工群众学习劳模先进,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多样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区企业职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不够突显”问题的整改。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以主席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如2016年9月22日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策‘意外伤害赔偿’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存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人事”问题。

制定了《高新区(滨江)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对《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党组集体决策。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6)针对“党组会议与主席办公会议议事决策权限不够明确,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及薪酬未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未见有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意见记录的情况”问题。

梳理制定了《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党组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已将职工服务中心人事、薪酬等事项及时纳入党组“三重一大”研究决策范畴。规范了党组议事规程和会议记录,党组成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充分发表意见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意见。规范了各类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7)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对照2017年10月出台的《高新区(滨江)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工会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工作规则’‘健全工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工会服务职工清单’等改革配套文件至今未制定出台”问题。

深入推进企业建会和会员发展工作,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完成情况,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等各领域工会组建工作完成率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了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活动,走访指导632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先后制定出台了“工会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工作规则”、“健全工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工会服务职工清单”等三项改革配套文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8)针对“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工会工作者队伍存在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到位,作风不够实,工作交流少,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不足,部分工会工作者对工会工作“四项职责”不掌握,对园区工会服务的企业底数不清”问题。

将工会工作者学习培训工作统筹纳入工会主席培训中,把《工会法》、《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以及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作为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来提升工会工作者能力素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和企业建会专项行动,主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执行《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加强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9)针对“职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服务等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根据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要求,制定了2021年职工技能培训计划,拓展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新模式,推进企业(单位)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职工技能培训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和“当一周工人 体工会初心”活动,先后前往阿里、网易、大华、华业科技园等企业,主动联系基层、走访指导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日常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前未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存在以主席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的情况,组织廉政规纪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①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党组会议年初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点),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10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②举办了“劳动最美 毅路同行”杭州高新区(滨江)职工“清风”毅行活动,以“劳动最美 毅路同行”和“清风伴我行 廉洁印我心”为主题,将清廉宣传植入毅行健身运动之中,借助绿色公益活动等弘扬清廉文化,促进形成我区全民倡廉、讲廉的浓厚氛围。③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先后与4月2日和9月16日分两批参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规纪学习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1)针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少,年度经审报告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问题。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2021年10月8日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阅工会经费使用审计情况,10月10日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听取并审议年度经审报告,并按要求于10月15日将年度经审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2)针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摸不够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未将2016年巡察发现“职工疗休养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招投标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未制定出台、建立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问题。

已将“职工疗休养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招投标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纳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认真开展了问题整改,重新修订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10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听取职工服务中心培训部负责人梅红娟就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研究规范了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的管理统一纳入到区总工会管理范畴。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3)针对“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未结合基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工会经费管理、疗休养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仍执行2012年7月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问题。

健全了工会财务、经费、疗休养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做了进一步细化,确保制度措施管控有力。重新修订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内控制度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4)针对“指导园区工会工作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够强,如存在对文件精神理解不透、一发了之,遇基层咨询相关内容还存在解答不了、敷衍了事的情况”问题。

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制度。按照中央、全总和省市区委对工会改革的要求,建立区总工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分组分别联系3个街道和3个系统工会、10家园区工会联合会,深入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根据工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对街道总工会和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培训指导和业务知识学习。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5)针对“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培训存在为学习而学习、为培训而培训的形式主义情况,影响教育培训活动的吸引力”问题。

端正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培训态度,采取多元化活动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地考察交流等方式,使工会干部在培训中学有所得、学有所感、学有所想。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6)针对“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举措不够有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走访企业不够,与企业负责人联系不够紧密。服务职工、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未能建立不同规模企业分级管理机制,对规模较大企业加强指导服务”问题。

制定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制度》,内容涵盖区总工会领导联系点和联系大型企业工会分工安排,以及工会服务企业质效的具体举措。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7)针对“部分职工福利保障制度流程不够优化,工会企业职工申请困难补助提供证明材料不够简化”问题。

制定了《高新区(滨江)工会服务企业职工清单》,按照上级工会文件要求优化职工福利保障制度流程。运用数字化改革和数智群团成果,对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实现一网通办,对一些非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提供。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6.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8)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等重要管理职责未纳入领导班子分工,未制定职工服务中心人员薪酬制度”问题。

重新修订了《关于调整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将职工服务中心人、财、物等重要管理职责纳入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利君分管职工服务中心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工作。建立了职工服务中心人员薪酬体系,制定了《职工服务中心计划外临聘人员人事招聘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人事招聘和薪酬制度的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19)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2020年5月开通培训保证金支付宝账户,以代管费(材料费)名义向接受免费培训的学员收取费用,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违反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问题。

参加免费培训的学员的培训保证金已全部返还。根据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职工服务中心将注销前期开通的区职工服务中心开通的支付宝账户,并于2021年9月3日起,该支付宝账户已不对外使用,财务已完成职工服务中心对公支付宝账户注销操作。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凡以代管费(材料费)等名义向免费培训的学员收取费用的,账目流水一律统一纳入职工服务中心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0)针对“职工服务中心房产使用管理不规范。职工服务中心聘用梅红娟任中心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合同约定其可对外经营并自负盈亏,2015年3月,梅红娟利用职工培训中心场所开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培训中心’用于开展社会培训活动盈利,未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未向职工培训中心支付场地使用费”问题。

已责令职工服务中心注销并迁出“企业培训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和开展社会培训活动相关制度规定,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支付场地使用费。经本次审计核查及职工服务中心的自查查证,其企业培训中心单位于2016年1月—2021年8月期间,五年来共使用服务中心场地租用教室145次,每年租用教室均29次,其教室用于学生职称类、职工活动类、高级职称类、兴趣类培训等。按照市场均价500元/教室计算,经统计,梅红娟应补缴服务中心场地使用费72500元,上述款项已补缴到位并入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1)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总工会本级2016年至今共计106.33万元大额物品采购、购买服务采购等无询价比价程序。职工服务中心2016年至今共计283.11万元同类物品多次在同一供应商重复采购,未签订点采购协议”问题。

修改完善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将大额物品采购、购买服务采购询价比价程序,同类物品如多次在同一供应商重复采购须签订点采购协议纳入《杭州高新区(滨江)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职工服务中心已对原有的采购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并制定《职工服务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10月起严格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2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商铺出租管理不到位。区总工会出租商铺存在未公开招租、租金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价、转租”问题。

已于10月15日以告知函的形式明确通知承租人,并将告知函在10月22日以邮寄方式送达承租人,明确告知其春晓路4间商铺用房于2022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后续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5号)第五章第十九条之规定执行。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2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固定资产入账未登记、资产划拨下属工会无划拨依据等不规范情况”问题。

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开展了自查,对工会固定资产入账未登记、资产划拨下属工会无划拨依据等不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制定了问题清单,以调拨单的形式规范了资产划拨程序,并已整改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方面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4)针对“2019年前未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部分年度未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度组织活动到会率未满80%被通报批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未落实;党建工作资料存在缺失、不规范的情况”问题。

规定了支部每年初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机关支部根据党组研究支部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职权通过支部党员微信群组织学习,提高广大党员以及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相关知识的认识和了解;组织活动全员参与,确保到会率不低于80%。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要求,严肃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资料有支部委员茹立根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台账资料整齐规范有序。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8.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5)针对“2019年两次党组会讨论研究拟提任中层干部人选,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拟提任人为会议记录人);2019年提拔任用有关考察材料、民主测评汇总资料、任前公示等工作资料缺失”问题。

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人事回避制度,加强了选任用人制度学习,强化干部提拔任用制度执行,建立并完善了干部提拔任用专项档案,规范保存考察材料、民主测评汇总资料、任前公示等工作资料。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总工会党组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从而确保我区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基本抓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带班子带队伍带作风。按照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机关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更好发挥“一线战斗堡垒”作用为目标,从坚持党日制度入手,坚持“三会一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更好地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围绕经费管理和使用、疗休养招投标、职工服务中心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用系统的思维和改革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规范,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风险漏洞,以制度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成效。要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落实整改与促进工作有机融合。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持续推进“国际滨江 亚运核心”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702048

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580号钱塘春晓大厦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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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总工会党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