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

《滨江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滨江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杭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定“创新滨江”“数字滨江”“国际滨江”的发展思路,锚定“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战略目标,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区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认真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条归纳分析,要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遵循科学规律,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要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求,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确保整改无盲区、不延误。

(三)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着眼常态长效,健全举一反三机制,系统梳理每一项整改任务背后的一般性、规律性问题,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针对性强化制度和政策供给,防止“反复治、治反复”。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四)统筹兼顾,全面整改。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督察整改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与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全力推动和促进滨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就。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全市10项共性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区的2项,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问题矛盾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统筹工作力量,倒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的22件信访件,确保整改不反弹。

(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加强产业链提升建设,通过数字化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优化交通出行,降低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和交通噪声污染,普及绿色节能建筑,鼓励企业参与碳汇市场,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编制滨江区温室气体清单,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例稳步提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步下降,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全面深化“五水共治”和“河湖长制”,不断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区域河道水体水质稳中有进,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生态修复全面铺开。

(四)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生态空间底线管控,夯实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构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生态环境数字治理全面提升。发挥数据优势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打造生态环境智能协同治理平台,从治理和服务两个维度,以数字化推动生态环境核心业务改革,形成各部门联动的高效的问题解决机制,实现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一件事”整体解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

1. 争当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排头兵。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做到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以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

2.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属地街道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健全“河湖长制”长效机制,打通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3. 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健全督查问责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重点工作督办范围,通过明察暗访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 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实施信用+双随机抽查,在执法领域强化信用惩戒激励作用。

(二)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1.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编制滨江区温室气体清单,加快推进滨江区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动态更新,强化清单数据应用;继续深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解析;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业、居民生活等滨江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领域的减排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推广,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和体系,建立节能减排的公众参与制度;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碳报告制度和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碳排放台账制度,推动碳交易企业有序参与全省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多层次的能力培训,提高全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企业参与全省碳交易和碳资产管理的能力。

2.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把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推动低效企业升级改造,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三”、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推进土地、用能、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优质企业集聚,继续争当浙江省亩均效益领跑者。

3.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核心产业链优势,打造数字经济全产业链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有效利用数字化手段推进企业绿色制造;全面落实杭州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百千万”工程,加快实施一批以智能制造为方向的攻坚项目、以工厂物联网为方向的推广项目、基于“云端服务”的普及项目;加快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工业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制造端的广泛应用;加快建设智造供给小镇,鼓励智造供给企业开拓市场;培育数字经济和新制造融合产业,重点发展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智造供给产业及智慧医疗等生命健康产业。

4.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生活氛围。加大公共出行保障,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鼓励采用自行车、步行、拼车等方式绿色出行;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充(换)电、加气站等服务保障设施;倡导“光盘行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三)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 狠抓大气精细化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继续推进5000m2以上的各类符合要求的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联网,持续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终端设备相关功能。依托数字化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露天焚烧、扬尘、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深化企业VOCs,提高准入门槛,开展工业及市政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治理,深化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实行移动源清洁化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2. 大力实施碧水提升行动。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维护,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深入推进“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智慧治水”建设。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巩固建设成效。力争在亚运会前全面完成滨江区“美丽河道”创建工作,形成滨江河道特色。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进一步精细水源地管理工做。继续加快智慧治水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联共享,让智慧治水真正具备感知、决策、预警、调度与控制能力。

3. 扎实开展治土净地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到2024年基本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源全口径清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实现“一张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推行列入名录地块“销号”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

4. 全面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塑料等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多元处置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突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 严格生态空间底线管控。以滨江区钱塘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

2.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完善河湖缓冲带等建设,创造丰富的滨水栖息地,保育多样的生态群落;打造最大亲水公园白马湖,人水相融,实现白马湖等水体“有鱼有草”,整体提升水体透明度,争取实现“人水和谐”。

3.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区域珍稀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和评估,逐步摸清全区生物多样性家底;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强化极小种群栖息地保护,加强松材线虫、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除治严防物种危害;到2025年建成完备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

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健全政府、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五)突出数字赋能精密智控,加快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 提高生态环境数字化水平。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重点做好“环保智管服”系统在服务企业方面的应用,争取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协同治理格局,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培育区域内生态环保技术型企业和产业的发展。

2.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有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执法处置效能,配齐移动执法终端和相关设施设备。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推进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按要求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3.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互通、案件共查。推进全域水生态治理样板创建,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实地踏勘,发布实施《“一区”行动方案》;推进流域共治试点工作,积极与市治水办和萧山区、钱塘新区治水办沟通,共同推进北塘河水质提升试点工作;培育和壮大环保产业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推进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积极搭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协调组,具体承担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街道及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验收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等各项推进机制,强化滚动排查,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到底到边。及时跟踪信访件办理情况,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回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实现财政投入与环境治理相匹配。各级财政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及时公布整改进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督察整改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滨江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

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滨江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部门。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进一步提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绿色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生态环保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

2. 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完善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将上级部署的重点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纳入每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级分解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列入重点督查和滨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内容,强化督导考核,落实“一岗双责”。

3. 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生态文明现代化先行、建设美丽中国样本的目标,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和配套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美丽杭州建设与督察整改工作。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排查整治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打击违规倾倒

整改措施:

1.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三改一拆办、渣土办、美丽办等牵头抓总作用,对辖区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排摸,根据排摸情况形成整改清单,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应整改措施。

2. 督促责任单位对排查整治的垃圾堆放点实施长效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持续巩固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