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决定对以下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司法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邮编:310051。

联系人:程梦昀,电话:81187734。

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