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决定对以下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司法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邮编:310051。
联系人:程梦昀,电话:81187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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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330108/2021-1270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1-11-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意见征求 | 意见反馈 > |
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决定对以下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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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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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4 10:45:55
关联类型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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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决定对以下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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