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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1017
来源: 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26 18:19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23时15分,我局西兴中队通过公民举报投诉发现,当事人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与启智街交叉口东南侧杭政储出[2018]14号地块晓风印月楼盘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有混凝土泵车1台,振动泵2台,施工人员10人。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夜间施工许可证,执法队员当场拍照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26日,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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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1017
发布时间: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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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23时15分,我局西兴中队通过公民举报投诉发现,当事人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与启智街交叉口东南侧杭政储出[2018]14号地块晓风印月楼盘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有混凝土泵车1台,振动泵2台,施工人员10人。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夜间施工许可证,执法队员当场拍照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26日,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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