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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格的公告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18:42 点击率:

经查,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杭州鸿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二、杭州专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三、杭州弘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四、杭州信诚斯诺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五、杭州美芝麻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开始因无办学场地申请暂停办学,且办学许可证期限届满未延续。

根据前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废止)办学许可证,终止相应办学资格,现予公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相关民办教育机构不再具备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培训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负责。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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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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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杭州鸿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二、杭州专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三、杭州弘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四、杭州信诚斯诺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五、杭州美芝麻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开始因无办学场地申请暂停办学,且办学许可证期限届满未延续。

根据前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废止)办学许可证,终止相应办学资格,现予公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相关民办教育机构不再具备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培训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负责。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