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
2021年农历新年将至,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十送”关爱行动等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利用节日期间广大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留杭过年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及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上旬
三、宣传内容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来务工人员留杭过年相关政策;宣传扫黑除恶、治安管理、食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赌禁毒、反邪教、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投资理财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举措
(一)开展“入户宣传”。深入推进“宪法进万家”“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发动驻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入户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普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二)开展集中宣传。发挥普法讲师团、社会普法组织的作用,深入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重点面向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好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赌禁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区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就地过年的有利时机,通过宣传车、现场咨询台、张贴法治宣传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
(三)开展“线上宣传”。春节期间,积极利用“互联网+普法”的形式,开展线上“云普法”,着重开展好“非接触式”网络直播普法活动。依托公交、地铁、电视等普法平台,制作播放疫情防控、留杭过年政策解读节目,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网站、微信、各类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鲜活的图像、生动的事例,提升法治宣传实效。通过手机APP、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和各类普法宣传平台载体,与全区广大群众保持互动联系,及时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帮助大家释疑解惑。
(四)开展文艺宣传。依托社区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展览展示活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举办法治灯谜竞猜、法治文艺演出、创作法治春联、赠送“法治”年货大礼包等活动,加速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全区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升法治素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法治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人社局、总工会、住建局等单位要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工作,体现高新温度和滨江温暖,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留杭过年。
(二)整合资源,注重成效。要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公园等设施载体,开展经常性、体验式法治宣传,让全区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驻社区律师、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积极开展“送法入户”、宪法和民法典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各街道、各部门要将开展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活动与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载体,营造氛围。各街道、各部门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抖音、手机APP、网络直播平台等开展宣传。要及时总结提炼法治宣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报送至区普法办。
联系人:傅晓佳,电话:87703224,
邮箱:bjqpfb@163.com。
杭州市滨江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