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2月8日17时起,报考人员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的排名情况。其中,优秀村干部“职位1”、“职位2”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原始成绩(未含加分项),公安特警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暂不作排名。与往年一样,今年的笔试阅卷工作采取计算机无纸化技术进行,笔试成绩均由计算机自动合成。因此,不再接受报考人员校对成绩申请。

二、分数线划定。经研究,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10分 (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105分) 划定;基层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05分(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100分)划定;行政执法类职位(不含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 105分 (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100分) 划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按公共科目及公安专业知识三个科目合成百分制总分50分 (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按45分) 划定;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05分划定。

三、面试安排。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定于3月13日˗14日举行。2月26日前,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在各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站公布,内容包括相关人员的姓名、报考职位和成绩,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3月6日,省军区统一组织报考人武专干职位考生的军事技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面试前要求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30周岁以下与31周岁以上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标准有所区别。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节点。

五、其他事项。专业技术类职位、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公务员面试时间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适时安排并通知考生,原则上在3月下旬前完成。

近期,请报考人员经常关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站,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