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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拨省级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发明专利授权、PCT申请资助及截至2020年6月专利维持费资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1-03-16 16:28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0〕55号)以及《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管理)》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级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发明专利授权、PCT申请资助及截至2020年6月专利维持费资助经费的兑现工作。

请各单位、个人收到通知后,仔细对本单位、个人关于附件1、2、3中能申领资助兑现的专利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区市监局知产科,无异议则等待拨款(无需递交任何申请材料);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区市监局知产科,无异议则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银行、联系方式),于2021年4月9日前交至区市监局知产科(可邮寄)。


联系人:张丽清、梁梦莹

电  话:0571-89838801、0571-89838596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504

附件1:杭州-2019.07-2020.06 PCT资助清单明细、汇总20210316.xlsx

附件2:杭州-2019.07-2020.06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清单20201224.xlsx

附件3:杭州-专利维持费资助(截止2020年6月).xlsx

附件4:浙财行[2020]55号.pdf

附件5:.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管理) (1).pdf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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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转拨省级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发明专利授权、PCT申请资助及截至2020年6月专利维持费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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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0〕55号)以及《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管理)》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级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发明专利授权、PCT申请资助及截至2020年6月专利维持费资助经费的兑现工作。

请各单位、个人收到通知后,仔细对本单位、个人关于附件1、2、3中能申领资助兑现的专利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区市监局知产科,无异议则等待拨款(无需递交任何申请材料);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区市监局知产科,无异议则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银行、联系方式),于2021年4月9日前交至区市监局知产科(可邮寄)。


联系人:张丽清、梁梦莹

电  话:0571-89838801、0571-89838596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504

附件1:杭州-2019.07-2020.06 PCT资助清单明细、汇总20210316.xlsx

附件2:杭州-2019.07-2020.06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清单20201224.xlsx

附件3:杭州-专利维持费资助(截止2020年6月).xlsx

附件4:浙财行[2020]55号.pdf

附件5:.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管理) (1).pdf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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