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浙建〔2019〕4号),我局对浙江新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白蚁防治机构初始备案进行了审查并初步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 5天,截止日期为2021年 3月 22日。

单位或个人对备案机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和事例。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813室;邮编:310051

附件:白蚁防治机构初始备案(滨房蚁001).docx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