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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03-25 11:1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助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在上级资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设站企业50万、20万、10万元配套及奖励。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2019年6月3日前设站的单位。

2、科研工作站升级的按差额奖励。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分两次拨付,设站成功拨付50%,博士后进站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拨付剩余50%。

三、申报材料

1、设站批复文件

2、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第二笔奖励时提供):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介绍信);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

③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附件)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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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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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助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在上级资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设站企业50万、20万、10万元配套及奖励。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2019年6月3日前设站的单位。

2、科研工作站升级的按差额奖励。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分两次拨付,设站成功拨付50%,博士后进站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拨付剩余50%。

三、申报材料

1、设站批复文件

2、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第二笔奖励时提供):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介绍信);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

③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附件)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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