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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03-25 11:15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且签订就业合同的,分两年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出站安家补贴分两笔兑现:

①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顺利出站后留在区内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报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日期间出站未申报安家补贴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②出站满3年,期间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次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

2、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

(一)首笔申报:博士后证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博士后出站考核材料、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二)次笔申报: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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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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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且签订就业合同的,分两年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出站安家补贴分两笔兑现:

①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顺利出站后留在区内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报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日期间出站未申报安家补贴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②出站满3年,期间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次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

2、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

(一)首笔申报:博士后证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博士后出站考核材料、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二)次笔申报: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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