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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楼宇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03-08 11:29 点击率:

各街道、平台及相关楼宇:

为贯彻落实《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促进安商稳商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3号),充分发挥区楼宇信息系统的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楼宇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和方式

(一)填报对象。区内商务楼宇、产业楼宇、工业标准厂房等。

(二)填报方式。根据《楼宇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登录楼宇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内容

(一)楼宇基本信息。包括楼宇名称、地址、面积、业主单位信息、物业单位信息、自用面积、出租面积等。

(二)楼宇内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入驻信息、租赁面积等。

三、时间安排

(一)街道、平台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楼宇账户的开通及下发工作。

(二)楼宇于2021年4月6日前完成楼宇信息填报工作。

(三)街道、产业平台于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楼宇信息填报的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街道、平台组织辖区内楼宇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督促楼宇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填报,并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

(二)请各楼宇高度重视楼宇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信息缺失将直接影响考核结果,导致后续部分政策无法兑现;如发现信息虚假,楼宇当年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楼宇当年享受楼宇政策资格。

联系人:汪  薇、邹依雯

联系电话:0571-87702544、81185857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8日


楼宇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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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开展楼宇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8
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各街道、平台及相关楼宇:

为贯彻落实《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促进安商稳商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3号),充分发挥区楼宇信息系统的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楼宇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和方式

(一)填报对象。区内商务楼宇、产业楼宇、工业标准厂房等。

(二)填报方式。根据《楼宇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登录楼宇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内容

(一)楼宇基本信息。包括楼宇名称、地址、面积、业主单位信息、物业单位信息、自用面积、出租面积等。

(二)楼宇内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入驻信息、租赁面积等。

三、时间安排

(一)街道、平台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楼宇账户的开通及下发工作。

(二)楼宇于2021年4月6日前完成楼宇信息填报工作。

(三)街道、产业平台于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楼宇信息填报的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街道、平台组织辖区内楼宇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督促楼宇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填报,并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

(二)请各楼宇高度重视楼宇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信息缺失将直接影响考核结果,导致后续部分政策无法兑现;如发现信息虚假,楼宇当年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楼宇当年享受楼宇政策资格。

联系人:汪  薇、邹依雯

联系电话:0571-87702544、81185857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8日


楼宇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