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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4-20 16:54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培育一批“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决定开展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冠军”企业,推动企业沿市级“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力争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

二、培育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优先入库培育:

1.《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2.《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杭州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标志性产业链。

(二)经济效益。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4000万至20亿元,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5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且具有优良信誉,或为世界500强等大企业主要配套商;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中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

(六)其他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经是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无需申报。

三、组织实施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线填写《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退库处理。

2.区县初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培育条件和入库审核指标(附件4),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名单。

3.名单审定。市经信局组织对推荐名单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纳入杭州市“冠军”企业培育库。

4.动态管理。入库培育企业采取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入库培育企业需根据要求定期填报运行数据。


联系人:赵海霞    电话:81187997;



附件1:企业申报入库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docx

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供参考).docx

附件4:入库审核指标.docx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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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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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培育一批“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决定开展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冠军”企业,推动企业沿市级“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力争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

二、培育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优先入库培育:

1.《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2.《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杭州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标志性产业链。

(二)经济效益。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4000万至20亿元,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5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且具有优良信誉,或为世界500强等大企业主要配套商;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中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

(六)其他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经是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无需申报。

三、组织实施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线填写《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退库处理。

2.区县初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培育条件和入库审核指标(附件4),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名单。

3.名单审定。市经信局组织对推荐名单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纳入杭州市“冠军”企业培育库。

4.动态管理。入库培育企业采取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入库培育企业需根据要求定期填报运行数据。


联系人:赵海霞    电话:81187997;



附件1:企业申报入库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docx

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供参考).docx

附件4:入库审核指标.docx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