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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4-26 11:01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局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精神,现组织我区企业申报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其他项目等6类。

二、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直报平台进行填报,确认上报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

(1)《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后资助类)》(材料1),网上填报,纸质件签章;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杭州市工业类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材料2)

(4)《财政扶持情况说明》(材料3)

(5)产业分类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项目,纸质上报材料须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简介、产品介绍、专利证书等,原则上不超过10页,与前述申报材料一并装订。

企业申报时无须提供项目投资的相关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但需准备齐全项目相关资料,将由市经信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工作安排

本批次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请企业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在线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至滨江区经信局(滨江区政府二楼1238室)。

联系人:王纪赟87703472;邮箱435308028@qq.com


2021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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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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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局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精神,现组织我区企业申报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其他项目等6类。

二、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直报平台进行填报,确认上报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

(1)《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后资助类)》(材料1),网上填报,纸质件签章;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杭州市工业类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材料2)

(4)《财政扶持情况说明》(材料3)

(5)产业分类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项目,纸质上报材料须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简介、产品介绍、专利证书等,原则上不超过10页,与前述申报材料一并装订。

企业申报时无须提供项目投资的相关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但需准备齐全项目相关资料,将由市经信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工作安排

本批次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请企业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在线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至滨江区经信局(滨江区政府二楼1238室)。

联系人:王纪赟87703472;邮箱435308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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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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