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

主体

承办

单位

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

成时间

1

区科技局

区科技局

编制《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工智能

创新发展区建设方案》

《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19]114号)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后续按步骤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于12月底前完成发布。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