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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1007
来源: 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4-06 15:09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张攀登


2016年05月08日22时45分,我局西兴中队童冠普、来建东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当事人张攀登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运输工程渣土,行驶至滨江区西兴路与滨康路交叉口被执法队员查处。其未能出具相关审批手续,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1年04月06日,张攀登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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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1007
发布时间: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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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张攀登


2016年05月08日22时45分,我局西兴中队童冠普、来建东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当事人张攀登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运输工程渣土,行驶至滨江区西兴路与滨康路交叉口被执法队员查处。其未能出具相关审批手续,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1年04月06日,张攀登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