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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区促进就业突出贡献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区党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04-07 17:34 点击率: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20〕61)文件精神,拟对2020年度吸纳本区户籍人员多且稳定,对全区就业稳定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补标准

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2020年12月31日在册、招用前系滨江区户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岗职工)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对我区促进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其中对招用并稳定就业50人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每增加25人再给予2.5万元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亲清在线”平台申报异常,请企业请携带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0年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册》(附件2);

3.《2020年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附件3,无此类人员无需填写);

4.企业营业证照复印件;

5.滨江区户籍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6.对口帮扶地区人员提供建档立卡证明(无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四、相关要求

1.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要求该人员落户时间早于企业招录时间(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且连续参保至2020年12月31日;

2.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贵州黔东南州、湖北恩施州)建档立卡人员,要求该人员2020年在我区连续参保3个月及以上,已离岗人员也可以计入人数;

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企业,按照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独申报。子公司和分公司统一由所属集团公司和总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和总公司须提供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的包含子公司和分公司名单的企业章程,或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公司基本情况。子公司的层级确认到和集团公司有直接关系的一级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申报;

4.企业如无法在“亲清在线”平台完成申报,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街道初审完成后请于5月31日前提交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建文

联系电话:86885377

地址:滨兴路121号迎春南苑商铺66-67号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86621915

地址:立业路138号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虞潇旦

联系电话:86619123

地址:东冠路432号

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林萍

联系电话:87703445

地址: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015室




附件: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2020年度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册附件2:2020年度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单.doc

          3.2020年度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附件3:2020年度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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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区促进就业突出贡献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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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20〕61)文件精神,拟对2020年度吸纳本区户籍人员多且稳定,对全区就业稳定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补标准

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2020年12月31日在册、招用前系滨江区户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岗职工)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对我区促进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其中对招用并稳定就业50人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每增加25人再给予2.5万元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亲清在线”平台申报异常,请企业请携带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0年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册》(附件2);

3.《2020年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附件3,无此类人员无需填写);

4.企业营业证照复印件;

5.滨江区户籍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6.对口帮扶地区人员提供建档立卡证明(无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四、相关要求

1.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要求该人员落户时间早于企业招录时间(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且连续参保至2020年12月31日;

2.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贵州黔东南州、湖北恩施州)建档立卡人员,要求该人员2020年在我区连续参保3个月及以上,已离岗人员也可以计入人数;

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企业,按照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独申报。子公司和分公司统一由所属集团公司和总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和总公司须提供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的包含子公司和分公司名单的企业章程,或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公司基本情况。子公司的层级确认到和集团公司有直接关系的一级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申报;

4.企业如无法在“亲清在线”平台完成申报,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街道初审完成后请于5月31日前提交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建文

联系电话:86885377

地址:滨兴路121号迎春南苑商铺66-67号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86621915

地址:立业路138号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联系人:虞潇旦

联系电话:86619123

地址:东冠路432号

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林萍

联系电话:87703445

地址: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015室




附件: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2020年度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册附件2:2020年度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单.doc

          3.2020年度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附件3:2020年度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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