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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备案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1-05-13 17:05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2020〕4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1〕304号)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请我区有意向的创新创业主体和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况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仔细阅读附件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5月28日下午5时前报送至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申报备案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附件 1);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五)有关规章及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联系人:梁梦莹  电话:89838596

地址: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504

附件:【正文】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备案的通知.pdf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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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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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2020〕4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1〕304号)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请我区有意向的创新创业主体和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况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仔细阅读附件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5月28日下午5时前报送至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申报备案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附件 1);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五)有关规章及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联系人:梁梦莹  电话:89838596

地址: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504

附件:【正文】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备案的通知.pdf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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