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生源毕业年度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市区登记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申请地点: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