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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后备培育企业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5-20 14:39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智造企业推动工业供给侧数字化改革,做强做大我区智造供给产业,根据《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后备培育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 《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文件重点培育的六类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包括:1、产品与装备智能化技术集成开发商;2、“数字化制造”技改工程总包商;3、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4、多种智能产品联网使用(如智能家居)工程总包商;5、多个应用系统集成(如智能楼宇)工程总包商与平台服务商;6、工业物联网安全在线服务商。

2. “行业工业产业大脑”服务商。

3. “未来工厂”改造牵头总包商。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主营业务为申报方向中的8类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所涉及的领域。

2. 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企业为政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

3. 企业有产品智能化研发与技术集成团队、数字化制造工程团队或平台开发与服务团队。

4. 企业具有明确的转型升级目标、市场开发目标、技术创新目标,具有明确的研发投入资金预算。

5. 企业具有明确的一个或者多个智能制造应用领域,具有明确的培育和开拓平台客户数(制造业客户)目标。

6. 企业通过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7. 具有行业典型性,在行业中推广价值大;或工作有特色,对其他企业有重要借鉴作用。

8. 已列入区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培育对象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申报企业纳入区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资源池,择优开展专家辅导,对列入培育对象企业按《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予以支持。(政策如有修订,按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安排

1.申报企业于5月28日前填写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区经信局,邮箱656607244@qq.com。

2.拟定于6月初召开会议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主营业务、营收规模、核心技术、人才团队、发展规划、典型案例、存在的难点等),企业需提前提交汇报材料和PPT,现场介绍时间5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暂定于10月组织申报区第四批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

联系人:范歆晨 联系电话:81187767


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后备培育企业的通知.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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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后备培育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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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智造企业推动工业供给侧数字化改革,做强做大我区智造供给产业,根据《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后备培育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 《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文件重点培育的六类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包括:1、产品与装备智能化技术集成开发商;2、“数字化制造”技改工程总包商;3、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4、多种智能产品联网使用(如智能家居)工程总包商;5、多个应用系统集成(如智能楼宇)工程总包商与平台服务商;6、工业物联网安全在线服务商。

2. “行业工业产业大脑”服务商。

3. “未来工厂”改造牵头总包商。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主营业务为申报方向中的8类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所涉及的领域。

2. 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企业为政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

3. 企业有产品智能化研发与技术集成团队、数字化制造工程团队或平台开发与服务团队。

4. 企业具有明确的转型升级目标、市场开发目标、技术创新目标,具有明确的研发投入资金预算。

5. 企业具有明确的一个或者多个智能制造应用领域,具有明确的培育和开拓平台客户数(制造业客户)目标。

6. 企业通过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7. 具有行业典型性,在行业中推广价值大;或工作有特色,对其他企业有重要借鉴作用。

8. 已列入区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培育对象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申报企业纳入区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资源池,择优开展专家辅导,对列入培育对象企业按《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予以支持。(政策如有修订,按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安排

1.申报企业于5月28日前填写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区经信局,邮箱656607244@qq.com。

2.拟定于6月初召开会议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主营业务、营收规模、核心技术、人才团队、发展规划、典型案例、存在的难点等),企业需提前提交汇报材料和PPT,现场介绍时间5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暂定于10月组织申报区第四批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

联系人:范歆晨 联系电话:8118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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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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