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杭州高新区(滨江)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21年底前全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今年是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我局紧紧围绕“三全”体系建设的分解任务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扩围提质,着力推进建设预算与绩效一体化的新机制。

一、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健全机制体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根据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今年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杭州高新区(滨江)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杭州高新区(滨江)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初步构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更好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在市局指导下,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区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对区级财政项目资金建立分类分级绩效管理框架体系。对内按照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和局内设机构职责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高效顺畅、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建设绩效指标体系。充分立足区情,梳理近三年我区部门预算项目,总结归纳共性绩效指标体系,涵盖5大类20小类部门通用项目。在市级共性指标库的基础上,细化分类分级,扩充至306条核心指标,指标量化率达到88%,对六成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实现覆盖。目前正在梳理分行业、分领域的个性指标库,健全区级绩效指标体系。

(二)优化闭环管理,织密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

一是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并实施年度动态管理。理顺事前绩效评估各方管理职责,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等分别由区发改局、区数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审核。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质量。从绩效目标编报环节开始加强质量把控,统一设置“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的项目指标体系,新增指标分项权重设置、指标最低数量、指标量化率等要求,专题开展绩效目标编报指导培训2次,显著提高部门编报效率。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首次实施集中审核,和部门面对面沟通,指导修改完善绩效目标。三是完善绩效监控。在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对500万以上的23个部门重点绩效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监控。同时,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应用,针对部门自行监控发现的绩效低下、执行进度落后以及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压减预算15582.34万元,财政重点监控根据项目实际绩效情况,另行核减预算228万元。四是丰富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抽评、重点评价、整体评价等多层次评价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主辅结合,优化评价结构。规范绩效管理结果反馈和通报,出具绩效重点监控情况反馈书、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书等,在要求部门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对部分项目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归口科室的对接协同,促进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挂钩应用。

(三)拓宽绩效覆盖,推动形成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

一是持续深耕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价。坚持财政部门、受评价部门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和政策项目受众四方合作的理念方法,着力健全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在绩效自评实现部门和资金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140个项目实施绩效抽评,以签证单形式与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形成抽评结论并公开通报。对8个政策项目实施绩效重点评价,涉及资金5337万元,发现问题72个。二是实现街道财政综合运行绩效管理全覆盖。在去年长河街道试点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扩面至三个街道全覆盖,并增加街道自评环节,采取街道自评和财政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街道预算收支全面纳入评价范围,围绕街道基层履职、保障民生等事权,结合涵养税源、运行成本、公共服务质量及基层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为新一轮街道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参考。三是试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的原则,试点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同时探索开展采购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其结果折算计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总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与部门整体绩效相挂钩的预算分配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四是积极探索特定领域绩效管理。选取2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拟定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采购人是实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归纳梳理政府采购项目通用绩效指标体系,涵盖3级17条指标。建立采购人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3级28条指标。在2个部门试点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从决策科学性、过程合规性、产出经济性和政策效益性等维度对采购人的采购内控、组织实施、成本控制、政策落实等采购管理整体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四)注重借势借力,助力绩效管理支撑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对绩效管理的监督。重视人大监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机制。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绩效管理”公开专栏,加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结果公开。首次推行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决算同步公开。二是细化完善部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根据2020年度的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省市考核要求,拓宽考核维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管理考核指标。首次将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信息公开纳入考核,新设加分项。考核侧重点由绩效覆盖面到绩效管理成果应用转变,适当压减资金覆盖率的考核分值,细化对绩效目标编报质量的考核,新增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考核。考核结果既纳入区对街道、部门综合考评,也与下一年的预算安排和财政绩效管理挂钩。三是发挥第三方的专业力量。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专业性方面的优势,运用专业力量参与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与省市和兄弟区县财政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实现中介机构优胜劣汰建立基础。四是推进信息化应用。完善预算编制系统中绩效管理模块,提高绩效目标编报便利性。充分运用预算执行、产业扶持、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系统平台,为绩效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

二、当前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与有限的管理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力量配置相对较少,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尚未树立,投入力量有限,在人员、时间、精力不足的情况下,对所有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从目标编审、监控到自评和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反而容易流于“全”的表面形式,分散了对重点项目政策的集中发力。同时,聘用人员经费、配套补助资金等刚性支出绩效管理边际效用较低,反而浪费有限的管理资源。

(二)预算与绩效两张皮的问题始终存在。

组织架构上,预算归口科室和绩效管理科室分设,业务科室领导和人员还不同程度存在“绩效是监督局的工作”等固有观念;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财务人员负责绩效的情况普遍存在,业务科室对绩效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程度有待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的绩效管理协同机制尚未形成,沟通成本高或障碍多。在结果应用上,绩效管理成果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应用尚未形成完善的挂钩机制,绩效对预算参考多、挂钩少,预算审核和执行考核多、绩效应用少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有待加强。

专业从事绩效评价的中介机构相对较少,选择面比较窄,试错成本也高,容易在小范围几家中介机构中来回选用,也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大部分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绩效管理综合能力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偏重于以审计检查的工作思路开展绩效评价,过多关注资金使用等过程合规性方面,对投入产出方面的综合效益评价不足。

(四)个性化项目的绩效标准难以衡量。

除共性的绩效指标和标准化的经费项目外,个性化的项目一方面缺乏横向的地区间对比,另一方面历史数据量不足,难以判断目标值设定是否与资金量相匹配,标杆值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更有甚者,部分部门的项目出现高成本经费投入和区县排名第一的高产出并存的情况,在投入产出比存在规模效应的条件下,横向对比也难以衡量单位投入的绩效水平高低。

三、下一步举措

(一)     精准发力,深耕重点领域。

一是突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绩效管理。对区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相关性、部门单位主要职能相关性、项目性质和实施阶段、资金规模等,分为A、B、C三类并实行年度动态目录管理。对A、B类重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管理,对C类项目开展一般化管理。二是尽早谋划,抓好多层次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与预算归口科室和部门的沟通会商,年初制定并印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抽评、重点评价等多层次评价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分清主辅,优化评价结构。三是试点专项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参照市局做法,在A类资金中试点实施以绩效为核心的专项资金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多措并举,理顺工作机制。

一是理顺财政局内部的工作机制。加强局内部的宣传培训,推动业务科室转变理念,明晰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绩效管理。二是借力预算一体化工作打通堵点。按照预算一体化的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衔接,建立高效顺畅、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树立全区绩效优先理念。继续为全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而努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利用钉钉群开展线上培训,组织一次全区绩效大会,通过公众号宣传相关绩效管理知识,推进绩效改革工作。四是帮助部门单位理顺绩效管理机制。在绩效管理具体工作中,积极向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宣传绩效管理相关理念和业务知识,推动部门改变财务做绩效的局面,进一步理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三)提质增效,强化成果应用。

以《杭州高新区(滨江)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为指引,强化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一是继续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挂钩。从管理机制体制上将绩效“全链条”融入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中,解决绩效与预算两张皮的问题。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服务于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改变传统的“基数+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试行奖优罚劣的部门整体预算激励机制。探索街道绩效运行综合评价结果在街道财政体制调整中的应用,为提高街道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提供思路。二是完善反馈、通报、整改机制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对2019年和2020年的绩效评价整改情况视情组织抽查复核。将财政重点绩效监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情况报送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发挥财政参谋作用。探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成果与审计、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合力。2021年起,随同预算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并组织做好预决算公开中绩效信息公开检查。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继续纳入区对部门综合考评。出台2021年度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细则,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设置和赋分,科学全面体现部门绩效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