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大学生创业工作,推荐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杭政办函〔2020〕10号)及《关于开展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第九批培育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荐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第九批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培育对象须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滨江区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2)2019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需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

(1)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年末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若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允许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将子公司业务额合计入母公司);

(3)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用于核对(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条件,按文件通知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于5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后一式2份报送至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H4窗口,并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滨江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高雯

联系电话:81187786

邮箱地址:bjdach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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