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创业政策

1.创业政策: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下称“三类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占30%以上股份合伙人、股东),带动就业2人以上并连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每满12个月的,企业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

2.就业政策: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三类企业”就业,由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每满12个月,可申领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企业类型:养老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企业;家政服务企业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的企业;现代农业企业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企业。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在2020年12月31日政策出台前已符合补贴条件的,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申请地点:目前申请系统正在开发中。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营业证照、公司章程;申请创业补贴需增加提供每个补贴期限内12个月的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