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申请程序: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