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各类游泳场所陆续开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后,各类游泳场所才可以开放经营。
(请注意许可证有效期限)
2021滨江区准予许可开放游泳场所汇总表
(此表统计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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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493435/2021-1087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社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社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1-07-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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