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区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我区为每位滨江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份。

01、保险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0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有医疗费支出及住院津贴和慰问金,保险人依据下表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03、赔偿限额

保险范围

(杭州市辖区内)

赔偿限额

特定区域:

1. 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2. 公益性文化设施;(指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和纪念馆、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

3. 公益性体育场馆。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50000元/人/份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50000元/人/份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份(含住院津贴)

突发急性病身故(猝死)慰问金2000元/人/份

其他区域:

1.各级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为老服务机构;

2. 居所、庭院、小区内、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

3. 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

4.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5000元/人/份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份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份(含住院津贴)

备注:

1.本保险只承担被保险人在浙江省杭州市辖区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每人限购5份,其余4份可自行选择购买。

2.特定区域: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份(含住院津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人/份;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元/天/人/份,最高赔偿限额2000元/人/份。

3.其他区域: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份(含住院津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元/人/份;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元/天/人/份;最高赔偿限额2000元/人/份。

4.意外医疗费免赔额:100元。

5.意外医疗费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70%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65%赔付。

6.猝死: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病发后6小时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身故即为猝死。(具体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

7.对无外伤且无法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权威机构(公安、交警、司法鉴定所等)证明属于意外伤害的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8.被保险人出险,要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9.被保险人身故,家属未及时报案,在火葬处理后报案且无法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权威机构(公安、交警、司法鉴定所等)证明属于意外伤害的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04、保险顾问及受理电话

本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承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支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沿营销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803号)承办受理。

服务受理电话:87795875、87853632


来源:滨江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