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26 15:51 点击率:

根据《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办〔2015〕2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财预执〔2016〕42号)、《转发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区财预执〔2019〕3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区财〔2019〕138号)等相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2121782

二、招标项目名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服务银行,中标银行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且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应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投标银行的总行(总行注册地位于杭州)或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须人民银行提供不受此限制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投标银行需提供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五)投标银行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服务网点,须设立在高新区(滨江)区域内,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账户开立及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3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30418831@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标书售价:人民币0元/本

六、购买标书需提供资料等:

(一)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银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00

(二)投标地点: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00

(二)开标地点: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接收人:钱妍,0571-88473432

监督投诉接收人:叶老师,电话:0571-8653521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71-8770244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王远南、刘磊

电话:0571-81061811

传真:0571-88473430

邮箱:230418831@qq.com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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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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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办〔2015〕2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财预执〔2016〕42号)、《转发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区财预执〔2019〕3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区财〔2019〕138号)等相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2121782

二、招标项目名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立服务银行,中标银行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且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应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投标银行的总行(总行注册地位于杭州)或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须人民银行提供不受此限制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投标银行需提供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五)投标银行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服务网点,须设立在高新区(滨江)区域内,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账户开立及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3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30418831@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标书售价:人民币0元/本

六、购买标书需提供资料等:

(一)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银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00

(二)投标地点: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00

(二)开标地点: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接收人:钱妍,0571-88473432

监督投诉接收人:叶老师,电话:0571-8653521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71-8770244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王远南、刘磊

电话:0571-81061811

传真:0571-88473430

邮箱:230418831@qq.com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