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了《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0月8日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残疾人共奔小康进程,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提升残疾人生活幸福指数。依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参与社会生活更加丰富,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大幅度提升。五年间,区残联连续被市残联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其中2014年、2015年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分别取得第3名和第5名佳绩,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

1、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达1亿元。全面建立“四级救助圈”,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和残疾人专项救助活动,扶持救助残疾人11320人(户)次,累计救助资金 3236万元。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户走访慰问;每年夏季开展高温送清凉活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积极帮助争取省、市专项爱心救助资金。

2、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区残疾人服务每年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组织实施为全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区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家电统保维修服务,为全区重度残疾人免费提供智能定位器,为全区困难家庭残疾人配备呼叫器并办理关爱套餐,每年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每2年为全区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一次等等,受到全区残疾人及其家庭广泛好评。  

3、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扎实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率的提升,全区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3.5%,在全市领先。滨江区列入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地区,全面推广经验做法。

4、康复工作全面深化。扎实开展省“小康工程”和市“光明工程”,“十二五”期间,帮助下肢截肢残疾人安装假肢30条,为149 名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为42名残疾人安装助视器,为102名听力患者安装助听器,为23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向各类别残疾人和社区康复机构配送轮椅、康复床、盲杖、拐杖等辅助器材及无障碍设施共1759件,累计投入资金237万元。

5、教育培训稳步发展。全区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补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困难家庭子女就学2392人次,补助资金463万元。组织450余名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区视力残疾选手黄国芳获得全省盲摩竞赛第一、全国第三的好成绩。

6、文体活动丰富活跃。认真举办“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残疾人各类有益活动,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文体竞赛,均取得较好赛绩。成立区残疾人文体协会和区残疾人艺术团,经常性开展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人才。

7、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家园)开工兴建,主体建设全面完成,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实行社会化管理及运行。“仁爱家园”(工疗站)实现全覆盖,其中长河工疗站被评为省级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西兴工疗站实行公建民营,浦沿工疗站通过市精防等级评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社区养老(助残)照料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与民政实现资源共享,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服务,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

8、组织建设夯实有力。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切实履行“代表、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区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我区残疾人事业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仍有一些“短板”;三是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四是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五是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区“建设智慧e谷,打造创新高地”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我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2015〕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3号),深入实施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率先实现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起迈向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

二、“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实施智慧引领、创新驱动、福祉共享、残健融合等策略,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率先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更高保障、更广覆盖;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有力、更好服务。真正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全覆盖、康复救助全覆盖、教育文体全覆盖、就业培训全覆盖、托管托养全覆盖、助残服务全覆盖、无障碍环境全覆盖、组织网络全覆盖”目标,使残疾人“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困有所帮”,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以上,率先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关注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2、坚持依法推进。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使残疾人事业发展有法可依,有政策支持。

3、坚持统筹发展。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到发展全方位、保障全覆盖、服务有水准、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4、坚持多方联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加强支持和扶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形成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措施

(一)深化康复服务

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确立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内容,整合全区康复资源,鼓励和引导康复医疗机构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康复服务体系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到2017年,全区达到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6个,康复(托养)床位100张,实现平均每百名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床位3张以上。广泛开展康复训练,进一步深化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服务率达95%以上。

1、积极实施“光明工程”。进一步深化助明、助听、助行和助医等康复服务。全面实施适龄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切实满足残疾人急需的各类康复需求。

2、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各街道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站)配备1名以上康复协调员,实行持证上岗。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三瘫一截”等重度残疾人纳入责任医师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范围,并给予服务费补助。开展“康复工作进社区,服务内容进家庭”活动,有效提升为残疾人康复服务。

3、大力实施《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重点抓好重症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全面推进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对在区精神疾病三级防治网络内常年服药或入住精神病院的残疾人进行有效管控,落实精神残疾人服药和治疗补助,有效降低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率。

4、健全全区康复服务机构。构建以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家园)、各街道“仁爱家园”(工疗站)、各社区居家养老(助残)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三级康复机构助残服务新格局,公办与民办相结合,基本满足辖区残疾人到机构康复的实际需求。社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形成完善的步行15分钟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圈,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保障需求,为全区所需残疾人提供较为系统、便利的康复和照料服务。

5、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康复知识水平;全面开展新生儿疑似残疾人信息监测,加强孕前和孕期健康检查,实行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有效减少残疾发生,努力控制残疾程度,提高人口素质。

6、建立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补贴政策,实行康复专项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二)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将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做到应助尽助,实现全区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任务。

1、落实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出台《滨江区关于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进程实施办法》,提高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

2、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出台《滨江区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实施针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3、加快推进社会助残工作。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入市场机制,吸收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多类型、多层次的残疾人托(安)养机构。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放,并优先安排重度残疾人进院集中托养、日间照料的予以政策扶持。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逐步将残疾人托(安)养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4、深入实施《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残疾居民和农村残疾人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缴费用给予补贴。

5、继续开展为全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疾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建立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仁爱家园(工疗站)机构综合管理责任险,探索残疾人参加护理险补贴制度,提高全区残疾人和康复服务机构意外防范能力。

(三)发展特殊教育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全面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把残疾人加强心理素质和道德素养的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和《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保障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公正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2、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习区外特殊学校办学经验,扶助盲、聋、智残儿童少年参加特教学校学习。到2020年底前,按照省政府要求3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市)应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完成区内建有一所特教学校的任务。

3、完善残疾人助学制度,继续对全区适龄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各学龄阶段教育给予就学补助,助学率达100%。教育机构采取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无法正常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送教服务率达到100%。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加大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资助力度,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4、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制度。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对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选送省、市残联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助政策,组织并选送残疾人参加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

5、继续在残疾人中推广汉语双拼盲文,普及中国手语,提高交流能力。

(四)促进就业创业

把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重点,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使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得到充分就业。不断改善残疾人创业环境,积极发挥杭州“电商之都”优势,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体系,提升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采取特别扶助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到“十三五”末,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鼓励社会力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等政策,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落实一家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的生产单位和一种政府优先采购的庇护产品,稳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补助、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3、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与管理,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展全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公示,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4、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所需的场地(所)租赁、开业经营等予以补助。对从事来料加工居家就业的残疾人及提供来料加工服务机构给予补助。推进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鼓励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以及电商服务,并根据收入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予以奖励。推动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增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区,对依托大众创业孵化平台或利用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创办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给予场地(所)租赁、无障碍设施改造等补助。

5、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

6、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7、巩固和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行业,建立区残疾人盲人按摩实训基地,促进区盲摩行业自我管理和健康发展。推荐符合条件的盲摩人员到各类医疗机构参加盲人医疗按摩工作。

(五)加大扶贫解困

促进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展贫困残疾人“一人一档”精准扶贫工作,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状况,实现残疾人基本生活有保障到有品质过渡。

1、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重点向困难残疾人倾斜。

2、继续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3、继续实施四级救助圈制度,发挥“春风行动”和慈善救助作用,加大困难残疾人家庭助困、助学、助医力度。深入推进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残疾人实行帮、包、带、扶。健全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对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临时性、特殊性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开展关爱行动。

(六)丰富文体活动

发挥区残疾人文体协会和残疾人艺术团作用,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特殊艺术,组织残疾人参加群众性体育健身和各类竞赛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提高残疾人综合文体素质。“十三五”期间,建立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示范点,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达到70%以上。

1、将残疾人体育工作、文化建设作为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残疾人竞技体育,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团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全面普及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育特殊艺术人才。

2、区内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

3、丰富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全区性残疾人文艺、体育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各街道残疾人文艺体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在残疾人较集中的福利企业,设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室,并开展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4、组织参加上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体育赛事,培养选拔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体育人才。

5、按照“全民健身计划”要求,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广泛开展残疾人强身健体活动,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身体素质。

(七)推进无障碍建设

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无障碍建设,广泛宣传城市无障碍建设标准和理念,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生活创造安全、便利、宜居的无障碍环境。

1、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建设标准,加大区无障碍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规划、建设和管理总体水平。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服务设施实现无障碍化。继续开展“残疾人辅助适配与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

2、落实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应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座位;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的比例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立符合标准的无障碍停车位,并在专用停车位设置明显的标识。积极为下肢残疾人购买非机动轮椅车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学习驾驶技术、申领换发驾驶证、车辆检验等提供便利服务。

3、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区内主干道、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4、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内容,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研发和应用,广泛开展智慧助残服务。

5、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八)推进智慧助残建设

主动适应“互联网+”,实现智慧助残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深度融合,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助力和支撑。加快各级各部门信息网络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建立“智慧社区”融合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助残服务广泛运用,为残疾人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1、建立“智慧社区”融合服务平台,使区、街道、社区形成“一网一平台”,及时更新完善数据库信息,构建覆盖全区范围的助残服务网络,开展便捷化智慧助残服务。

2、建立完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开展业务系统信息化应用的培训与推广。

3、全面运用第二代残疾人证综合信息库和省、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平台,及时交换和掌握残疾人基本信息和数据。

4、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信息化管理和水平。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培训和管理水平。

(九)加强组织宣传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残疾人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区残联配备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员编制,各街道残联配备理事长和专职委员,落实相关待遇。各社区建立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残疾人协会(小组),配备专职委员。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优先招录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区残工委秘书处配备专职副秘书长。将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开展学习教育,深化残联干部“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残联干部综合业务素质,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促进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

3、积极推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和参与机制。残联理事长推选进入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享受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同等待遇,确保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反映残疾人需求和呼声的渠道更加畅通。

4、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和工作制度,为专门协会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保障。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发展和壮大协会组织,并将其纳入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残疾人协会作为新社会组织的自身优势,广泛吸纳社会公益组织,着力开展“一会一品牌”活动。

5、加强志愿助残服务。将助残志愿服务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组织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智慧助残“互联网+”工作模式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机制,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日常化、专业化、长效化。在街道、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6、加大事业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宣传,组织广大残疾人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激励他们乐观进取、热爱生活、崇尚科学、自强自立。评选表彰“十佳最美残疾人”和“十佳最美助残志愿者”。

(十)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和残疾人自觉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十三五”期间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1.5起/万户。

1、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

2、充分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需要法律救助的残疾人“应助尽助”。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宣传内容,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4、强化残疾人信访机制。坚持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属地负责、强化源头化解原则,及时发现和化解信访矛盾,实现残疾人维权信访渠道畅通。将残疾人权益维护纳入各级“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充分利用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努力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主要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落实目标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实施好《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并通报情况。

(二)健全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每年不低于10%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不断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慈善总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积极资助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推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宣传机制,营造发展环境。

残疾人事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健全宣传机制,营造更加优良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十三五”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权重

2020年

目标值

属性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100

≥96

预期性

1.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6

100

约束性

2.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8.5

预期性

3.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7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6.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7.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6

≥98

预期性

8.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6

≥95

预期性

9.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5

≥90

约束性

10.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

7

≥95

预期性

11.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7

≥95

约束性

12.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4

≥90

约束性

13.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6

≥85

预期性

14.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7

≥95

预期性

15. 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5

≥70

预期性







关于报请审查发布《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函

区发改局:

根据省、市残联的统一部署,2016年2月,我会启动了《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省、市残联“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在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我会通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编制形成《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泛征求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各街道意见和建议,召开区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代表、各街道残联、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9月13日,召开专家(部长)评审会,规划经专家(部长)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我会再次修改完善,于9月20日经专家(部长)审查同意后,现上报《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请予审查发布。

附件: 1.《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说明;

3、《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汇总表》;

4、《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21日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说明

区残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省市《关于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通知》要求,依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现将《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及过程

根据省、市残联“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为全面客观、科学合理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任务与措施,在区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区残联着重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2015年12月成立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规划编制组,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区规划编制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二是加强调研,科学编制。2016年2月,完成区残疾人事业重大项目、工程、政策、重点工作等课题开展调研工作,3月完成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内容汇总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数据收集,夯实编制基础。充分利用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和残疾人状况监测的数据,逐一梳理“十二五”规划重点业务领域规划任务和规划执行评估指标的完成情况,正视差距,找准“短板”,具体分析存在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务实有效。

全区规划编制在2016年5月底形成了基本思路,完成《规划》初稿,6月完成《规划》草案。书面征求了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根据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召开了区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代表、各街道残联、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意见。9月13日,到市残联召开专家审查会,审议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全面吸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正式上报《规划》。按照一般专项规划要求,并参照市文件规格,提请区发改局审查发布。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组成内容

《规划》有三个特点:一是时间跨度长。既简要总结“十二五”成绩,又重点规划“十三五”发展,浓缩了十年的事业发展内容;二是综合性强。涵盖了形势分析、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三是政策性强。重点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府近期出台的“全面推进小康实施意见”和“二项补贴制度”,对接现行各项政策,预判今后发展的需要。

(一)《规划》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1)“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2)“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要求;(3)“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措施(4)主要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 主要内容

1.“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

总目标:到2020年,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更高保障、更广覆盖;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有力、更好服务。真正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全覆盖、康复救助全覆盖、教育文体全覆盖、就业培训全覆盖、托管托养全覆盖、助残服务全覆盖、无障碍环境全覆盖、组织网络全覆盖”目标,使残疾人“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困有所帮”,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率先实现全区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

2.“十三五”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

规划确定十大方面任务49项具体任务。十大方面任务:深化康复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特殊教育、促进就业创业、加大扶贫解困、丰富文体活动、推进无障碍建设、推进智慧助残建设、加强组织宣传、加强法制建设。49项具体任务涵盖了残疾人社会救助、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康复服务、教育培训、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托养服务、事业宣传、无障碍建设等。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征求意见汇总表

单位

修改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理由

修改后文本

西兴街道

无意见




长河街道

无意见




浦沿街道

无意见




宣传部

无意见




法  院

无意见




发改局

依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区(滨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改为依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依据区政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发文内容

依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高新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教育局

无意见




司法局

无意见




民政局

无意见




财政局

无意见




人社局

无意见




住建局

无意见




社发局

无意见




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城管局

无意见




公安分局

无意见




总工会

无意见




团区委

无意见




妇  联

无意见




国土分局

无意见




地税分局

无意见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2016年9月13日,滨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在杭州市残联组织召开《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组宣部、教就部、康复部、计财部、维权部6个部门的专家(部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部长名单附后)认真审阅了《规划》,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规划》编制意义重大。编制规划对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领域全覆盖、人口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

二、《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作了客观的分析,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符合“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是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规划》文本规范,主题突出,框架结构严谨,发展目标合理,任务明确,机制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质量高的规划文本。

专家(部长)评审组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建议编制单位认真吸收各位部长(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按程序上报。

专家评审组组长:李立平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评审专家名单

李立平  市残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组长)

宋奕平  市残联组宣部部长;

王  炯  市残联计财部部长;

严云云  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胡红生  市残联教就部部长;

管水平   市残联维权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