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主体: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明,当事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滨江区六和路华为杭州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工地施工时,因工地内部沉淀池未及时清洗,导致污水通过内部管网排放,其内部管网分别接入新和路上3号市政雨水井和11号市政雨水井,最终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新浦河,且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违法行为。
窗体底端
2021年07月07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7月07日
不良信息主体: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明,当事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滨江区六和路华为杭州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工地施工时,因工地内部沉淀池未及时清洗,导致污水通过内部管网排放,其内部管网分别接入新和路上3号市政雨水井和11号市政雨水井,最终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新浦河,且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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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