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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展位费补助的通知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8-10 11:06 点击率: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杭商务〔2021〕124号)要求,现组织申报展位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内容

(一)参加2020年上海国际尚品家居及室内装饰展览会、中国(上海)国际家居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以及2021上半年举办的广州国际孕婴童产品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出口商品展)的企业。

1.申报资格

在滨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补助标准

每个展位给予7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1万元。单家企业在单个展会的补贴均不得超过六个展位。

3.申报材料

参加上述展会的企业请将下列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

(4)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等。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8月16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文灏  电  话:87702436   13567122908

林宸妤  电  话:81187711   17816856664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滨江区商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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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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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展位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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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杭商务〔2021〕124号)要求,现组织申报展位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内容

(一)参加2020年上海国际尚品家居及室内装饰展览会、中国(上海)国际家居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以及2021上半年举办的广州国际孕婴童产品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出口商品展)的企业。

1.申报资格

在滨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补助标准

每个展位给予7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1万元。单家企业在单个展会的补贴均不得超过六个展位。

3.申报材料

参加上述展会的企业请将下列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

(4)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等。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8月16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文灏  电  话:87702436   13567122908

林宸妤  电  话:81187711   1781685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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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商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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