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监管
来源: 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 2021-08-16 09:01 点击率: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努力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注重应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场景介绍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监管起草早,体系完整,信用监管应用广。2004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并于2012年对《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动态评价、全过程监管的目标再次修订。同时配套开发了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系统,采取年度考核模式进行企业信用评价,评价领域覆盖道路运输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维修、驾培和从业人员等全部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广泛应用在客运维修行业招标、从业人员管理、行业综合监管等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评价数据内外并重,归集数据自动手工并用

从2006年开始,我厅在道路运输领域陆续建设应用了全省统一的许可、处罚系统和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货运监测平台。依托较为健全的行业管理系统,我省建设了道路运输信用管理系统,编制评价数据清单,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开展信用评价和监管应用。

浙江省道路运输信用考核数据涉及行业内外部各种相关数据。总体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信息为基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被投诉信息、安全责任事故信息等为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来进行归集,并归集了省公共信用信息和公安部门相关数据。数据归集采取系统对接和手工录入并行,行业许可系统、处罚系统、业务监测系统和省行政执法平台、省信用平台数据采用系统对接方式自动归集,通报、举报投诉等部分没有系统支撑的数据采取手工方式录入信息,共同形成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具体如下图:

图1:系统信用数据归集总体情况

以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在信用系统中展现为企业的基本信息、许可信息、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和信用记录。其中信用记录又包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一些如企业被投诉信息、事故信息等。

(二)指标体系设计重在强行业管理、提服务质量

1.指标体系实行统一与专项并行

道路运输行业关系社会民生。因此我厅一是本着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市场经营、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公共信用等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及权重、分值,对企业进行“信用画像”,形成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公正科学、机制完善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二是统一评价和专项评价并行。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涵盖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站场等不同类型,客运里又细分班线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包车客运等,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各类型行业特性差异很大,一把尺子很难公平公正评价。为此我们构建了客货维驾等十个模型,设置不同指标分别评价。同时根据行业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在统一评价体系外实施专项评价。2021年针对“6.13”事故反映出的危化品行业管理问题,我们实施了道路危险货物企业三色动态评价,针对不同阶段问题及时优化调整指标体系,以求信用监管更加有效。

2.信用评价等级逐步统一为五等级制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七、八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得分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标准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为1100分。目前我们根据省政府要求正在修订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信用评价千分制和五个等级。

3.信用评价实现领域全覆盖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经历了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过程,纳入考核的企业由2005年的132家扩大到2020年的9409家,基本实现了客、货、维、驾、出租车等子行业全覆盖。

(三)应用结果数据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况

根据省政府对于信用结果应用场景的要求,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公运〔2020〕93号),布置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中应引入信用评价规则,在省行政执法平台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中应用开展检查任务,应用结果数据通过省大数据中心反馈至省公共信用平台。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实施基于信用的双随机抽查任务859次,信用双随机检查平均覆盖率达78.23%。

三、应用成效

(一)改善优化了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近年来,企业信用考核的监管功能越来越凸显,通过信用结果来约束企业,推动形成了诚信经营环境。我省信用结果主要应用于客运包车和维修行业的招投标中。典型事例如下:

1.为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载体,推进客运行业领域信用应用,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3A级信用良好的客运企业在申请办理包车客运备案事项时,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实现事项秒办。2020年度3A级道路客运企业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办理包车客运备案事项达91347件,节省企业办事时间365388小时。

2.绍兴市加大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在政府采购中心举行的客运线路招投标、政府车辆维修集中招投标中应用信用等级结果,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拓展的信用成果应用场景,扩大了信用考核的影响力。近5年来共有479家企业先后参加市县(区)政府相关客运、维修等招标项目,2020年度有96家企业参与。

(二)完善了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手段

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了行业管理水平,促进了运管部门将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通过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对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频次,并针对发现问题开展靶向执法,针对“两客一危”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监管,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既提高了执法效率,又有效防范了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通过这几年来的信用考核工作,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改善,大大提高了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有力地促进了整个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有序、安全。道路运输行业违章行为逐年减少,道路运输行业违章行为逐年减少,2008年全省查处的违章行为是141736起,至2020年全省查处的违章行为下降到21672起,比2008年下降了84.7%。

(四)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也逐年下降,2008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是536人,至2020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178人,比2008年下降了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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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努力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注重应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场景介绍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监管起草早,体系完整,信用监管应用广。2004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并于2012年对《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动态评价、全过程监管的目标再次修订。同时配套开发了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系统,采取年度考核模式进行企业信用评价,评价领域覆盖道路运输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维修、驾培和从业人员等全部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广泛应用在客运维修行业招标、从业人员管理、行业综合监管等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评价数据内外并重,归集数据自动手工并用

从2006年开始,我厅在道路运输领域陆续建设应用了全省统一的许可、处罚系统和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货运监测平台。依托较为健全的行业管理系统,我省建设了道路运输信用管理系统,编制评价数据清单,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开展信用评价和监管应用。

浙江省道路运输信用考核数据涉及行业内外部各种相关数据。总体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信息为基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被投诉信息、安全责任事故信息等为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来进行归集,并归集了省公共信用信息和公安部门相关数据。数据归集采取系统对接和手工录入并行,行业许可系统、处罚系统、业务监测系统和省行政执法平台、省信用平台数据采用系统对接方式自动归集,通报、举报投诉等部分没有系统支撑的数据采取手工方式录入信息,共同形成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具体如下图:

图1:系统信用数据归集总体情况

以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在信用系统中展现为企业的基本信息、许可信息、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和信用记录。其中信用记录又包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一些如企业被投诉信息、事故信息等。

(二)指标体系设计重在强行业管理、提服务质量

1.指标体系实行统一与专项并行

道路运输行业关系社会民生。因此我厅一是本着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市场经营、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公共信用等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及权重、分值,对企业进行“信用画像”,形成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公正科学、机制完善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二是统一评价和专项评价并行。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涵盖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站场等不同类型,客运里又细分班线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包车客运等,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各类型行业特性差异很大,一把尺子很难公平公正评价。为此我们构建了客货维驾等十个模型,设置不同指标分别评价。同时根据行业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在统一评价体系外实施专项评价。2021年针对“6.13”事故反映出的危化品行业管理问题,我们实施了道路危险货物企业三色动态评价,针对不同阶段问题及时优化调整指标体系,以求信用监管更加有效。

2.信用评价等级逐步统一为五等级制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七、八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得分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标准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为1100分。目前我们根据省政府要求正在修订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信用评价千分制和五个等级。

3.信用评价实现领域全覆盖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经历了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过程,纳入考核的企业由2005年的132家扩大到2020年的9409家,基本实现了客、货、维、驾、出租车等子行业全覆盖。

(三)应用结果数据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况

根据省政府对于信用结果应用场景的要求,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公运〔2020〕93号),布置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中应引入信用评价规则,在省行政执法平台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中应用开展检查任务,应用结果数据通过省大数据中心反馈至省公共信用平台。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实施基于信用的双随机抽查任务859次,信用双随机检查平均覆盖率达78.23%。

三、应用成效

(一)改善优化了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近年来,企业信用考核的监管功能越来越凸显,通过信用结果来约束企业,推动形成了诚信经营环境。我省信用结果主要应用于客运包车和维修行业的招投标中。典型事例如下:

1.为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载体,推进客运行业领域信用应用,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3A级信用良好的客运企业在申请办理包车客运备案事项时,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实现事项秒办。2020年度3A级道路客运企业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办理包车客运备案事项达91347件,节省企业办事时间365388小时。

2.绍兴市加大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在政府采购中心举行的客运线路招投标、政府车辆维修集中招投标中应用信用等级结果,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拓展的信用成果应用场景,扩大了信用考核的影响力。近5年来共有479家企业先后参加市县(区)政府相关客运、维修等招标项目,2020年度有96家企业参与。

(二)完善了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手段

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了行业管理水平,促进了运管部门将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通过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对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频次,并针对发现问题开展靶向执法,针对“两客一危”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监管,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既提高了执法效率,又有效防范了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通过这几年来的信用考核工作,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改善,大大提高了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有力地促进了整个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有序、安全。道路运输行业违章行为逐年减少,道路运输行业违章行为逐年减少,2008年全省查处的违章行为是141736起,至2020年全省查处的违章行为下降到21672起,比2008年下降了84.7%。

(四)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也逐年下降,2008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是536人,至2020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死亡人数178人,比2008年下降了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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